那么多男人,一个个像豺狼豺狼一样,想想都令人不寒而栗。
乌黑通俗的眸被她描画得很逼真,内里模糊含着冷酷的寒光,高挺的鼻梁下,性感的薄唇紧抿成了一条直线。
念薇起家,拿来了纸和笔。
男人几个箭步冲到念薇跟前,他一把夺过她手中的画像,冷冷地看了眼后,满脸阴翳的问道,“他就是你一向恋恋不忘的男人?”
面前金星直冒。
他还是和幼年时一样。
“汐若,汐若,人如其名,很好听。”白念薇回握住颜汐若的手,盈着湛湛秋水的美眸里带了一丝伤感,“你能不能跟我说说都城里的事?我的父母,爵,另有宫里这些年都产生了甚么――”这些年,她在戈壁里与世隔断,内里的统统,她都无从晓得,天晓得她有多想回到普通的天下和糊口里。
他将淋浴器翻开,狠狠地冲刷着她的身子。
………………
恋薇眼眶通红的瞪着他,固然屈辱和难受,却不敢再和他对抗。他手腕有多残暴,她内心很清楚,之前他杀过几次,但活了下来后,她却没有了再死一次的勇气………
念薇受不了他卤莽的蹂-躏,她伸开嘴,朝他健壮的手臂上狠狠咬去。他脾气向来不好,也从不会怜香惜玉,她一咬他,脸上就狠狠挨了两个耳光
颜汐若将夜爵墨回S国后获得的一些政绩奉告了念薇,说着说着,她好似想到甚么,眨着眼睛问念薇,“你想看看他现在长成甚么模样了吗?”
他甚么话也没说,像拎小鸡一样拎着她进了浴室。
偶然候她本身都想不明白,为甚么她会在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眼皮底下活了十来年。
这还是颜汐若见过除了夜爵墨以外,气质冷得令民气悸的男人。
颜汐若固然是学打扮设想的,但她也会素描,没一会儿,她就画了一张夜爵墨的素刻画像。
他卤莽的扯开她身上的白袍,看着她胸口被威尔捏出了瘀青,他眼里闪动出暴戾的星光,他将她身子踩在脚下,蛮横又卤莽的给她冲刷。
她晓得他是北门最令人闻风丧胆的冷血妖怪,她曾亲眼看到他杀人时亲眼挖掉民气脏的模样,极其可骇,冷血。
她早就被他折腾得没有灵魂了,只剩下一副躯壳罢了。
难怪之前夕爵墨那般喜好念薇,一样身为女人,她都感觉念薇很夸姣……
颜汐若发明这个男人分歧于戈壁里的其他男人一样皮肤乌黑,而是呈安康的小麦色,如果他将满腮胡络剃了的话,应当是个漂亮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