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孤城抬手,指向叶晓胸口处的掌印,“那这处掌痕,大人有何结论?”

作为一个千娇百媚的妖孽攻,娄奉平对这类冰山美女,是抱着绝对喜好挑逗的心态,但是叶孤城却不太合适,家仇国恨都在,他晓得叶孤城的秘闻,叶孤城身为白云城主,也天然晓得娄奉平的特别。

但是这一天,一个浑身披发着天然寒气,手执白伞,腰间悬佩着一柄古朴黑鞘长剑的白衣男人走进了同福堆栈。

叶晓的尸首在此处已安排近半月,身上的伤痕更是枯萎可怖,也更是清楚较着。

并且这个骨架和绵长气味,并不算多么粗浅,插手丐帮那绝对绰绰不足。

‘小虾米’抱着加肥,津津有味的分食着小鱼干,顺手便将鱼骨头以暗器的伎俩投掷出去,让前来抢食的恶狗差点被打瘸了腿。

“接下来的事情就交给你啦。”此时的他对李寻欢风情一笑,然后毫不踌躇的起家,右手按着面前的桌子,一个乳燕翻身,便跃上堆栈的第二层,排闼进房,呼呼大睡了。

事情太多,就是轻易忘。

“附骨针。”

对方还是一个约摸十三四岁的少年,脸上的刀疤从眼角递延到了唇边,却奇特的不显得丑恶,短发被布革随随便便的绑扎在耳侧,讲事理,如果忽视对方邋里肮脏的整齐状况,那股子懒洋洋的流浪少年气质还是很撩少女,很酷的。

何况,娄大人已经有他的那盘菜了,叶孤城是西门的!

娄奉平再问:“你是丐帮的?”

楚留香猎奇的站起家来,朝下方看去,一眼便将对方认了出来。

这掌印是出自魔门,寇无双送给宫九的暗卫之一所会的掌法,内力印痕非常特别,是宫九给娄奉平留的标记,但在江湖上,也是作案很多。

李寻欢在中间清算好了公文,本来想回房睡个好觉,错不及防便被塞了这么一个大型费事到手里,顿时有些傻眼。

小乞丐摇点头,长睫毛扑闪了两下,说话的语气跟猫儿普通都讨民气疼,“彼苍大老爷,我是一起北边饥荒下来的,只会粗浅工夫,丐帮的叔叔伯伯们都不肯收我,要不是沿途有美意人布施,就差点饿死了。”

娄奉平若无其事的看了掌印一眼,浅笑道:“我是朝堂之人,不太懂百家武学,此事还是等黄老前辈到了,再一同切磋吧,此时妄下定论,是对案情的不负任务。”

娄奉平抬手摸了摸唇角,把金老和陈腐文里统统合适气质的少年摆列了个清单,能够性比较高的杨过和小鱼儿那都是贰心中的爱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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