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风不由悄悄咋舌,这窜改的也太快了吧?这类窜改的速率谁能跟得上?同时,听到小林子的称呼内心又感觉怪怪的,仿佛某个为练神功而挥刀自宫的家伙就叫小林子来着,只是如果真有如许的神功摆在他面前,他林风也不会去练的,一个男人如果没有了第三条腿那还算是男人么?
来到店外,却见向小男正骑着乌黑的骏马等待,在乌黑的骏马中间还跟着一匹高大的黑马,黑马的身材不小,但与向小男乌黑的骏马比拟较着不在一个层次上,精力量方面就差了一大截。
向小男高傲的道:“算你有目光,这但是人间少有的纯种宝马,名为踏雪,可日行千里呢。”
阴沉的眼神扫过向小男,最后落在林风的身上,满腔的肝火仿佛俄然找到了宣泄的缺口,指着林风不由破口痛骂:“那里来的贱民,甚么时候我们书院连这类阿猫阿狗也能登堂入室了?旺财,还不快把这贱民给我轰出去!”
林风心想,这都是甚么逻辑,但想想跟她也辩论不出甚么高低,便随她叫去了,万一触怒了不知又要生出甚么变故。
林风心中叹了口气,看来这个小女人也有着不为外人所知的难过苦衷,想到这里不由给向小男讲了几个地球上的小笑话和小故事。
在林风二十一世纪的知识下,向小男一起上就没有停止过笑声,直到凤凰学院前,犹在笑个不断,并且不住的说道:“笑死本女人了,小林子,想不到你这个土不拉几的人肚子里竟然装了这么多的好东西,李浩阿谁混蛋跟你一比的确就是一块榆木疙瘩,一点都不会逗本蜜斯高兴,”说着说着仿佛气头就上来了。
林风俄然把向小男拉到身后,向前跨了一步。
林风连脸都没来得及擦一把,从速迎了出去。
日前在酒楼被伴计无端唾骂,他忍了下来,像那种底层的伴计充其量只是老板部下的一条狗,不过是狗眼看人低;现在再次无端被人唾骂,便是泥人也有三分火气,最多再死一次罢了,归正他在地球上恐怕早就被列入了灭亡名单。
幸亏之前在草原盗墓的时候练习过骑马,不然还真是费事事。想到这里,赶紧上前牵过黑马,拍了拍马头道:“好骏的一匹马,”然后又看看向小男的坐骑,夸奖道:“但与女人的坐骑比起来差了不是一点半点,昨晚天太黑没看细心,现在看来的确就是千里良驹人间少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