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是天狼神豢养的奴婢,在这荒漠里为我们狼族牧养牛羊,好让我们狼族随时随地享用大餐。现在这个风普通冒出来的可爱的人类,既然敢挑衅巨大的狼族,就要接管最残暴的惩罚。
狼群四散而逃,李青莲将刀插在地上,手拿射日弓,随便地弯弓搭箭射向狼群,箭如流星,一只只狼倒毙,临死前凄厉的狼嚎此起彼伏,不断与耳。二十七只狼,二十七只箭,没有一只漏网之狼。狼群被完整毁灭,统共一百一十二只狼被斩杀殆尽,氛围中满盈着浓浓的血腥气。
“阿爸,”阿嘎用力地挣扎,伸出小手指向火线:“天神派来了懦夫,我们有救了。”
狼王是孤单的,一头狼冷静体味着高处不堪寒的孤单。现在从无敌手的狼王竟然死了,死在一小我类的手中。一声刀声,刀在风中的声音,不见刀身,只闻刀声,好快的一刀,能死在这冷傲的一刀之下,狼王应当再也不会感到孤单了吧。
只见一道青色的身影在飞舞,在狼群中飞舞,身影太快了,看不清楚面庞。一道道白光闪过,血光四射,一只只狼身首分离。
狼王死了,不管是族内争王,还是对外交战,十多年来打出来好大一片江山,狼王是无数荒漠小狼的偶像,是年青的母狼们的大众恋人,狼王是狼族的战神,是荒漠的传奇。
老牧民带着孩子蒲伏于地,额头紧挨着空中,浑不管地上碎石的棱角磨破了皮肤,一滴滴鲜血滴在石头上,虔诚地念念有词。
狼王身材高大如小牛,身材苗条,身形健旺,浑身乌黑,唯有额头上长了一撮金黄色的长毛,如同王者的标记。王者是孤傲的,王者是冷酷的,两眼放出冷冽的寒光,俯视着全部疆场。
李青莲感觉莫名的轻松,从昆仑山寻宝以来,心中一向愁闷不已,现在颠末狼血的浸礼,胸中的凶兽得以开释,整小我多了一种奥妙的气味。
牧民不是以种族或者家庭来分别的,他们因为各种启事走到一起,为了活下去这么一个看起来微不敷道的目标,构成或大或小的部落,相互搀扶相互守望,千百年来就这么糊口在荒漠或者草原中。或渐渐繁衍强大,或耗费于天灾当中。
部落极少会呈现叛徒,因为在荒漠人的天下里叛徒没有任何人任何部落会接管。当然部落之间也会产生战役,有人的处所就有江湖,有人的处所就有争斗。
强大的兼并小的,并不会赶尽扑灭,而是接管妇女孩子,另有统统情愿屈就的男人。荒漠人的天下里,只要两种最首要,食品和人丁,没有食品活不过夏季。没有人丁就没体例繁衍生息,部落垂垂地消逝在风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