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发现湿人(第二更)[第1页/共3页]

甚么是好诗?

你跟,或者不跟我,我就在那边,跟你,不舍不弃?

爱读书的小柔:是呢,不但是这一首,这几都城很不错,他的作品每一个都没得挑!

转眼的工夫,习青公布的《见与不见》的批评已经有五百多次,校园网上的同窗把见与不见共享到其他收集渠道,围脖,微信,转发次数刹时冲破了一千次。

“哈哈哈。”

给我点豪情:我此人从不看当代诗,打小就不喜好这类艺术情势,感觉真的是无病呻.吟。但这位同窗的诗让我彻头彻尾地爱上了诗歌这类文学艺术,我不晓得该用甚么词来描述我现在的表情。如果能够的话,我想说,你信,或者不信,我现在很冲动!真得很冲动!

一个小火伴一改编,其他同窗也对习青诗句的改编重新乐此不疲!

“说得好!”

“长姿式了啊!”

......

好浪漫的诗啊!美意碎的诗啊!在校园网上的同窗看完都吸了一口气!整篇诗下来,叫人忍不住伤感,仿佛分离的一幕幕再现,却又掺杂太多在一起时候的夸姣,读下来,另有一点点对前任的自责和懊悔。

女人是男人的一所黉舍,就像是徐志摩经历了三个女人,张幼仪,林徽因,陆小曼,才写出了那么多可歌可泣的爱情诗集。固然为了赶赴都城听一场林徽音的演讲而搭机撞山断送了生命,以顽童般的笑声为朋友所影象,盛年以如许高耸的告别情势为本身光彩夺目的人生划上了句点。但他那首悄悄地我来了,正如我悄悄地走,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却永久影象在了先民气中,成为永久典范。

接着就是很多见与不见体的众多仿照。让见与不见完整发酵!

“习白同窗那一首称玄门师的诗至今我还能背诵出来,灭烛怜光春已晚,不堪盈手送真知。典范,我太爱习白同窗了。”

喵了个咪:这个诗底子不敷为诗。

爱读诗的小柔:发明一首好湿!作者是我们中文系的,大师快来看啊!

你走,或者留下,我都祝贺你,爱你,曾承诺天涯天涯,执子之手、常伴相依!

特别,阿谁叫做诗的儿子的家伙挽救了习青。说真的,习青本身都没有想过这首诗是能够献给全天下的,并且,还被别人解读出来如此的正能量!

“小李,你追,或者不寻求,她妈也总在家里,等着揍你……”

俄然,金.枪.不倒的注册号发来一条动静,他证明了这个诗作的作者竟然就是中文系汉说话呢文学专业,大名鼎鼎的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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