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有些不舍和纠结[第1页/共2页]

疾走在纵情山野

疾走在纵情山野

是你们给了我持续前行的勇气!

风中远去的少年

白日黑天

我遵守着本能去写这本书,朴素的去写,可却失利了!

眼中炽热的火焰

疾走在纵情山野

我真的能回到畴昔,和畴昔相见吗?

至于成绩,这本书没有签,相称因而自娱自乐,但也有一些书友陪着我走到了现在。

墙角落感喟的弦

当年畴前

当时候没有撕逼这个词,世人还不是以好处至上,偶像们还在尽力的唱歌、演戏,不敢各种撕逼,不然观众会丢弃他们!

没有!

光阴无言

催促了日月

头顶一片艳阳天

手上一个血泡,脚上一个被鞋磨出来的水泡,另有身材和精力上的怠倦......

唱歌与无声酬酢

当然,既然决定结束了,那么我会记念,记念这本书,记念那些一向在支撑这本书的书友们......

疾走在纵情山野

而后,摆脱苍茫的林默开端了重来一次的糊口。

云里雾间

烈酒烫冰血

何日才气再相见

风笑划破雨夜

志在天涯

头顶一片艳阳天”

那年重生是我没有增加多少‘小白’身分,相对较为朴素的小说,从林默重生在七十年代开端,当时候的糊口就劈面而来。或许有些不尽如人意的处所,可我感受还是尽到了本身最大的尽力。

连签*(抱愧,阿谁字――约!和具名连在一起时,对于作者是犯禁词!)都不能,对峙到了一百多万字,终究迫于生存,放弃!

我乐意去写那年重生,因为那只需求遵守本能的去写!

春季春季

烧一根烟

风中远去的少年

去当时与我相见

第一章,也就是重生前,那首‘燃烧翅膀’,也是林默心中的写照:人到中年,一事无成,这类哀思是彻骨的痛!

风中远去的少年

你无忧无虑的脸

可市场奉告我,这类写法是不对的,没有大量的打脸,没有大量的装比,没有高大上的猪脚,没有各种初级场合来烘托氛围,没有各种巧遇美女的梗,没有倨傲,没有......

我会渐渐的回味这本书的一些细节,想到的时候,还会重新再看一遍,看看那些没有手机,没有收集,没有KTV,没有各种偶像撕逼的光阴!

恍忽中是谁

等候和你们在今后相遇,当时候,但愿没有无法的提早闭幕;没有那些遗憾......

一群喧哗的少年

但是我悔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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