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贝佐斯,纽约[第1页/共4页]

“呼呼,看来还是很受欢迎的嘛。”

“只是打个号召罢了啦,甚么勾引……喂,碧池是甚么意义?你是不是想让我搔你!?”

“啊……哦我的天啊,你是乔布斯!?”

“说的有事理,伴计,看来你也是个浏览爱好者啊,常常来书店逛吗?”

站在这家全曼哈顿都顶尖的书店前,爱丽丝高傲地双手叉腰,瞻仰着书店的名字。

看到一个俊朗的大学青年竟和爱丽丝相互挥手请安,茜茜顿时被吓懵了:“我们才刚分开不到五分钟,你就勾引到一个大学的老男人了!?”

“《侏罗纪公园》?”

他惊奇道:“苹果的史蒂夫-乔布斯先生吗?”

“Well~”

“哦,是的先生,天赋新人作家爱丽丝-王的典范之作,绝对不容错过啊。”

目睹大学暑假到来,贝佐斯骨子里的文青病不由又发作起来了。以是他一个电话告诉了家里,然后当即轻装上阵,只背着一个蓝色的、一米高的大型观光包,以背包客的身份,只揣着几百美圆的现金,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观光。

“哇,碧池,这是甚么环境!?”

贝佐斯越看越感觉面前这男人眼熟,仿佛不久前曾在甚么处所见过似的。俄然间,一道灵光从他头顶闪过,贝佐斯刹时恍然大悟。

不过,当贝佐斯步入爱因斯坦暮年执教的普林斯顿大学后,他的兴趣又转向了计算机。毕竟,现在恰是计算机财产翻天覆地的窜脱期间,他很深切地认识到这个行业的生长远景,并一举投入到电气工程与计算机科学学士两项学位的学习种。

“天赋新人的佳构处女作,华裔女作家灵感泉涌的奇思妙想,欢迎大师来到爱丽丝-王修建的奇妙科幻天下,畅游在奥秘莫测的侏罗纪公园中!”

隆冬的曼哈顿远比故乡更加酷热,多数会的热岛效应让贝佐斯止不住地吃冰激凌。背包留在旅店内,他一边舔着根芳华气味实足的香草味甜筒,一边安步在人群摩肩接踵的大街上,不一会儿,就旁经到一家书店前。

贝佐斯毫不踌躇地说道:“必定会很出色的,我去过很多新书鼓吹会,一样都是新人作家,很少有能在这家书店揽下整整三个报刊架的,这可不是普通人能有的报酬!”

固然嗓音很甜美,但一刹时的工夫,贝佐斯猛地打了个寒噤。

现在已经是六月末端,圣安拓已经放假了,作为六年级的门生,爱丽丝和茜茜更等因而从小学毕业了。

“我倒是对‘公园’这个词比较在乎,鼓吹册上的剧情讲解也没提到这一点,莫非是个笼统的概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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