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现在,就在布列塔尼公爵发着惑的工夫,马格努斯正在折腾他新来的兵士。
“看到你身后的那群人了吗?”
歪歪扭扭着排成了五排,一部分是流亡时被抓到的征召农兵,一部分是勒菲弗尔拖拽到疆场上却没起到甚么感化的南特市民,马格努斯手持着皮鞭在人群当中穿越,谁敢不喊标语立即就是狠狠一鞭子。
即便是把桌上的东西全砸个粉碎,布列塔尼公爵也没有感到一丝的解气,反而是更加的变本加厉,印戳、案板、鹅羊毫,乃至是还燃烧着火焰的火把,无一不砸在了躺在地上伸直在一团的宦官总管的身上。
倘若阿方斯的自叙失实,他是某个偏僻村落的偷猎者出身,没有甚么显赫的背景,更没有错综庞大的贵族干系,那么他就很‘洁净’,是真正值得培养的人才。
“很好,现在罢休去干吧。”
但是常例的招数就是好招数――马格努斯方才从勒菲弗尔那接办这些俘虏的时候,他们连行列都不会战呢――但是歌颂肉与皮鞭,只用了一天,这些混蛋就明白究竟该如何做才气吃肉了。
说句题外话,十一世纪的欧洲人,因为遍及营养不良的启事,均匀身高仅为一米六,农夫和农奴长的更矮,是以这个阿方斯一米八的身高在当时已经能够被当作是巨人了。
眼下,只如果有点眼色的人都能看出来布列塔尼公爵这艘破船已经飞行到了极限,间隔淹没只是时候题目,那些船上的搭客,他们都是时候找下家了。
再如何喊标语,哪怕就是一天喊上千万遍也洗刷不掉是马格努斯入侵他们的究竟;更何况那些淋漓的鲜血,那些死不瞑目,骸骨都还未腐臭的尸身就在丛林当中埋着,人的记性还没有差到这个境地。
以本地人来管理本地人,既能够起榜样感化,又能够尽最大能够的制止布列塔尼人的背叛。
马格努斯望着阿方斯这等冲动的模样,心中窃喜。
但是马格努斯不图现在,只图将来。
“王子殿下,阿方斯向您报导。”
“我向天上的父发誓,此生当代都虔诚于王子殿下,不敢有半点的几次!”
马格努斯的话都没说完,阿方斯就已经又是矢语又是发誓,马格努斯见了也只是一笑。
马格努斯现在重用布列塔尼人,就是要做出一个表示,只如果有才气的,不管是贵族还是布衣,不管是撒克逊人、法兰克人,又或者是布列塔尼人,他都能一视同仁。
不过,即便是布奸也不是那么好选的,这小我必必要在布列塔尼人中有必然的威望,不然就起不到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