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走,乐天说,如果她和骆千帆在虹城混好了,就把我也接畴昔,一起事情,一起糊口,做一辈子的好姐妹。
&&&之十:某年某月某日晴
乐天把狗养在宿舍里,一偶然候就拉上我去遛狗,她太仁慈了,从对狗的态度就能看出来,她说,每一小我都像一条狗,有的天生繁华,有的自小流浪,有的众星捧月,有的少人体贴。
我和乐天捡了一条流浪狗,是一条很不错的哈士奇,不晓得它的主报酬甚么舍得抛弃这么一条狗。
饭店老板娘看我哭,把我们当作了情侣,不住地感慨:每年离别的季候泪水都不值钱。有的是情侣即将各奔东西,用泪水了偿幸运;有的是没做成情侣,用泪水祭奠残破的芳华。
我很烦躁,我也很惭愧。
谁都有爱的权力,为何我却爱上骆千帆?
乐天拉着我遛狗的时候下雪了,越下越大,乐天欢畅得像个孩子,狗在她身边也像个孩子,唯有我,看着这个画面,蓦地感觉,或许我该走了,分开乐天,分开骆千帆。
……眼看着即将毕业了。
到公司三天了,我很绝望,乐天被那些男孩子称为“骆驼公主”。因为她为了把寻求她的男孩子拒之千里以外,每天都把“我们家骆驼”挂在嘴边。
乐天说,最受不了被人丢弃,成为一只被丢弃的单身汪。
骆千帆已经去了帝都好久,可我仍然免不了想他。我决定去做一件事,或许我是无私的,或许将来骆千帆会骂我,但是,我仍然决定无私一次,我要去柳城,见一见乐天。
乐天晓得我从外埠来,不让我租屋子,让人在她的单身宿舍里加了一张床,让我住出来,给我买了被褥和一应糊口用品,照顾我像照顾她的亲姐妹一样。
没别的意义,我不会再想粉碎他们,我只是想问问,他是否会偶尔想起我。(未完待续。)
吃过饭,骆千帆要送我回宿舍,我用心假装酣醉,走路都打晃,骆千帆只得架住我。
路过操场的时候,我愣住了扑进他的怀里,又说我就像一个羊,而他就像一个大坑,我掉进他这个坑里四年都没爬出来。我还问他,如果没有乐天他会不会接管我。
写下这段笔墨的时候,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流。
&&&
他要去帝都一家报社,我决定不再做一个在阴暗的角落里冷静存眷他的蘑菇人,我毫不会去帝都。如果我去了,意味着这辈子再不会有自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