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混,就别怕死,不然还是回家做个乖宝宝吧。李正光、李建起、张宝林三人,从小就不是甚么好鸟,标准的三个匪贼。李正光,号称乔四旗下第一金牌打手,单挑无敌。李建起和张宝林,那是从小在河北打出来的,都被改编成电视剧了(丁棍、刘华强)。三人的长刀,狠狠撞在一起,火星四溅。李正光从小习武,技艺敏捷程度,自不是浅显街头地痞能对比的,他起脚踹开了张宝林,对着李建起就是一顿狂砍,好像一头发疯的公牛。
你妈。。。。。。。”,李正光的算盘固然打得不错,但张宝林毕竟也是一方霸主,枪林弹雨混出来的,那里有这么轻易见上帝。肚子上挨了一脚的张宝林,气急废弛,骂骂咧咧,暴跳如雷。向来都是他欺负人,何曾被人欺负过。他也属于那种眼睛一红,掏刀子就要冒死的主,他凶恶的一把夺过身边一个小弟的长刀,手提双刀就又冲了上来。李正光一时腹背受敌,险象环生。所幸,天下没有白流的汗水,他那一身工夫不是练着玩的,加上他天生人高马大,占了力量上的绝对上风,对方固然以一敌二,一时半会倒也何如不了他。
血液,渐渐流淌,氛围中披发着血腥的味道。李正光狰狞的看着李建起和张宝林,眼中燃起无穷战意。他不晓得这两位打将是从哪钻出来的,在他印象当中,广州帮和河南帮,妙手极少。他的左手,一把掐住了一名留着长发,胳膊上刺了个忍字的马仔脖子,右手长刀,狠狠的从马仔心口捅了出来,来了个透心凉。发疯的李正光,用刀顶着马仔的身材,疯了一样向前冲去。李建起和张宝林,也不是怕事的主,他两把没有枪弹的手枪扔到一旁,起刀劈翻挡在身前的几个小弟,恶狠狠的迎了上来。
存亡相搏的战役,决不是光凭一腔热血便能够胜利的。黄金荣期间,穿戴黑马挂,戴着粗金项链,腰里别着斧头,玩的是义气,勇武,他代表的是从洪门传下的那老一套传统。杜月笙期间,玩的则是脑筋,厚黑学,他是中国第一批身穿长衫,文笔彬彬,好像墨客的B社会。混白道,要有文明,要溜须拍马,勾心斗角。混黑道,更要有知识,要阴狠,要心黑手辣。李正光不是菜鸟,也不是未杀过人,见过血的雏,他深知品级相差不大的较量,双拳难敌四手。最好的体例,莫过于趁对方尚没有完整拉开架式前,快速处理掉一人。不然,刀枪无眼,后患无穷。
天空暗淡,日月无光。若不是中国将来,最牛X的两位B社会大哥,相互火拼,两败俱伤,戋戋广州帮,怎敢如此放肆!有仇不报非君子,广州帮的作法,已经为本身今后的灭亡,埋下了仇恨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