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傻!别忘了咱这里连教殿和州府都管不着!”老迈嘲笑一声,“每天死个把流浪汉,又有甚么干系。”
玄色的钢笔,模样老旧,看上去已经用过很多年,笔尾刻着一行小字:赠给敬爱的三弟少卿。
叶少卿从速将星币找出来,手指悄悄摩挲着后背刻绘的崇高权杖,确切与壁画上的一模一样,莫非是同一件东西?莫非是这根权杖把本身的认识带到这里来的?
鉴定的成果很快就出来了,因为这支笔实在不是甚么贵重物品,只要上面的金环值点钱,老板非常绝望,暗自腹诽道,穿戴这身行头来就当一只破钢笔,消遣老子么!
以他的眼力,天然一眼就看出外套的面料是上等的“玄色玫瑰”,衣扣更是用星空石制成的,看格式清楚是贵族才穿得起名流号衣,莫非来了个大客户?
叶少卿堕入了穿越的几天以来最大的危急。
叶少卿漫无目标地走在大街上,目光掠过两侧鳞次栉比的商店食馆,轻风里飘零着热腾鲜美的食品的味道,无孔不上天勾引他的嗅觉。
叶少卿在内心细心策画这里的物价,嘴里一口一口咀嚼白面包,硬邦邦的,味道更是寡淡如馒头。但是不竭抗议的胃,和兜里恨不得一块掰成两半用的星币,底子容不得他抉剔。
蒜香芙蓉虾,糖醋排骨,另有酸菜鱼汤?他细心地辩白风中的香味,每多一样,他便感受空荡荡的胃里更难过一分,饥饿的能力,他已经忘怀了很多年,那可不是甚么夸姣的回想。
一道光彩冰冷、金属质感的栅栏将室内隔开,内里的桌上趴着一个瘦子,正睡得鼾声高文,听到叫喊立即复苏过来,一双睡眼惺忪的小眼睛聚焦到叶少卿身上,半晌,老板瞪大眼,神采古怪地问:“这位客人,你……要当东西?”
桌上搁着一盆小巧的植物,是全部屋子里独一的装潢,碧绿的叶片层叠地堆在枝干上,拥簇着正中心一朵洁白的花苞,沁民气脾的香气自它飘散而出,跟着叶少卿的呼吸,像清冷而干净的泉水一样冲刷他身材的每一个毛孔,洗去周身每一缕污垢。
这片地区是城里的穷户区,更是出了名的混乱地带,鱼龙稠浊,旧街老巷像麋集的蜘蛛网普通混乱地铺在此中。如果不是因为昂贵的房租,叶少卿也不会挑选来这里。
爪子扶着一脸血的老迈,拔出随身带的电击棒指着叶少卿厉声呵叱:“臭小子敢打我们老迈!活腻味啦?!把身上值钱的都交出来,再跪下给爷磕个头,也许还能放你一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