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装B的没有好下场[第2页/共4页]

那点头晃脑说话的人,约莫二十来岁,此人乃是东城富商澹台家的至公子澹台福宁,单字明,中间那几位也都是祥符县的熟人,岳思崖、林启年鲜明在列。开封府历经北宋,到现在几百年,可谓文风鼎盛,涓滴不比荆楚和苏杭差,这些年也出了很多文人才子。东城的澹台福宁、岳思崖,南城的崔彰、苏崇宇,西城司徒雍、林启年,北城的齐枫。文人才子之间,都好争个凹凸,大师又都年青气盛,以是比酒斗诗,青楼里为花魁争风妒忌的事情常常产生。齐枫当年乡试一举夺魁,成体味元公,直接把别人压了一头,澹台福宁等民气中可不如何佩服的,现在见齐慕白落了水,天然要好生赏识一番的。

“...才不是呢,我也传闻了,我们这位齐公子仿佛是雷神下凡,冲着阿谁沈家管家大吼了几声,那声音像打雷普通,站在身价外边的人都被震得嗡嗡的。那管家被吓傻了,当场甚么都说了...”

“那倒还好”齐枫摸着下巴,仿佛想起了甚么,嘴角暴露些坏坏的笑,收起折扇向萦袖伸脱手,“丫头,把那盒胭脂粉拿来,让本公子瞧瞧。”

胭脂,稀释了女子羞红与荏弱,千百年来一向都是必须的扮装品。开初齐枫只是猎奇罢了,之以是点头,是因为他闻到了明砂粉的味道。对扮装品一行并没有太深的研讨,只是细细想来,也不由想起一些东西。胭脂粉发源于初期的炼丹术,那些前人炼制丹药的时候发明了丹砂的用处。丹砂,又被称为朱砂,在明末之前很长的时候里,朱砂粉都是调制胭脂水粉的必须品,砂粉构成的腮红能让女子更加美好。只是朱砂粉的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女子耐久涂抹,十几年后就皮肤脱去水分,变得粗糙,严峻的还会抱病。直到明末发明提取色素后,才垂垂代替朱砂粉。

“你一个男人不施粉黛,天然不懂这水木胭脂粉的贵重”萦袖将胭脂粉藏在腰间,像找到了好处,细细说着,“千年香但是萧家运营,水木胭脂粉也是比来才调配出来的,每个月数量极少,便是在顺天府想要买到一个水木胭脂粉也不轻易的。平常,一盒水木胭脂粉都能炒到五百两呢。”

齐枫很有些无法的笑了笑,他现在是不敢惹这个暴力丫头了,一点诙谐细胞都没有,说脱手就脱手。出了这档子事儿,也没法持续逛街了,王八兄弟夹着齐枫跑回了得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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