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大同三年(公元537年)-春[第1页/共5页]

她抹抹眼角的泪花,点着头答允。

我,至死,爱他。

哦,公然如此。我笑了一下,说:“叔母如何舍得让曦音小小年纪嫁到那么远的处所。”

爱情,不是全赢,便是赔尽。我和他已赔尽了,身心俱被一扫而空。

我大抵晓得她们的来意了。

鲜卑人结婚有一些分歧于汉礼的民风,比如催妇上车和乘马鞍出嫁。这是因为鲜卑人尚鞍马,又行先私通后抢婚,男人窃女而去时必催其上马,新妇入门时亦必在马鞍之上。而马鞍,亦有“安然”之意,是吉祥之物。

那是一只沉香木制的匣子,约两只手掌大,上雕半开莲花为装潢,掂在手中有些沉。

那妇人却犹自喋喋不休:“我想把曦音嫁给独孤信,如何说我们也是一家人,明音既已不能嫁他了,也要帮我们去说一说啊。”

“明音你看看,你这mm曦音,长得还算可儿?”她面带奉迎的笑,将那女郎往我跟前一送。

晚间父亲将我叫去,将礼单拿给我看,说:“宇文泰对你也算故意。今后应当不会虐待于你。”说着,他从书桌上端起一只木匣,说:“这件东西并未列在礼单当中,是宇文泰特地叮嘱伶仃交给你的。”

我赶紧掀起车帘看。只见城门一侧,立着杨忠和贺楼齐、丘三。苍岚亦在他们身边,不安地摆布摆头,马蹄四下乱踏。

这风景下,或许是勾引了她们对本身运气的感喟,或许只是应个景捧个场。那抽泣声是真是假,谁又晓得?

可再如何赢,又要如何赢这些年事的蹉跎和嗟叹,挣扎和暗澹?

我忙扯开绢帕,咬破指尖。手指生疼,汩汩地冒血。我仓促写几个字,让跟在车旁走着的侍婢眉生拿去。她攥着帕子脚不点地地去了,将帕子交给贺楼齐,未说话,又仓促返来。

蓝氏挤出半点泪花,说:“明音,到了那深宅大院,好好照顾本身。”

鲜卑人起于北方游牧民族,原行抢婚之俗,大族厚出聘财,窃女而去;贫而不能备财者,盗女则去。孝文改制后,汉族之聘婚六礼逐步在上层贵族中风行,渐至奢糜成风。但仍然保存着一些鲜卑人传统的民风。比如典礼并不习汉人在寓所内停止,而是在屋外结青庐行交拜之礼,以因循游牧民族随逐水草,庐帐为屋的传统。

但是,莫非宇文泰就赢了?他莫非能获得这甜美的爱情?我莫非会依依在他耳边温言软语,说尽缠绵?

一个多月间,上门道贺的人络绎不断。那些传闻是已经多年不来往的旁系支属也纷至沓来,恭维话说尽。

Tip:拒接垃圾,只做精品。每一本书都经过挑选和审核。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