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亮的一顷刻,我啊地尖叫了一声。
拿人财帛替人消灾,这一千块赚的,我还能见人吗?
我前次去必胜客吃比萨起码是半年之前的事了,抠门的老妈是在我磨了她半个月以后才带我去的。
依老妈的话说,家常便饭才最养人,饭店里的菜都是地沟油做的,尽量少去。
我不敢伸头去看上床有没有人,只好壮着胆量摸到门边,伸手按了开关。
“你不消这么过火,你不喜好穿高跟鞋,是因为你是男人。
“住在高鹏隔壁就是不得安生。”
“我就说嘛,赤脚穿鞋,脚上有汗,穿不进,穿上丝袜就没题目了。哇,你这双美腿,能够当腿模了。”
说话间,我们已经走到了校园泊车场。
没有人答复。
“味道还不错吧,来把这双鞋子尝尝,看合脚吗?实在我刚才出去,主如果去给你买鞋。转了半天,才找到跟她鞋子一样的品牌的鞋,可惜又没有特大号。”
灯亮的刹时,我的目光风俗性地落在本身的手上。
高鹏说完,从衣柜里拿出一双女人穿的肉色连裤袜,递给我,抬高声音道,“尝尝这个。”
我用力把脚往里塞,但是不管如何尽力,脚后跟始终露在内里。
我认得那盒子上的包装,是必胜客的比萨,不由地咽了口唾沫。
等我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房间里没有开灯,黑呼呼一片。
我啊地尖叫一声,然后从床上爬起来,缩成一团,大喊道,“高鹏!高鹏!”
我的脚指甲也被涂上了鲜红的指甲油!!!
还别说,我那细竹竿似的双腿套上丝袜,还真有种丝袜美腿的范儿。
别的,你莫非不感觉身材曼妙的女人穿戴高跟鞋走在街上是一道斑斓的风景线吗?”
我瘫坐在地上,惊奇地看着本身涂了鲜红指甲油的双手,指甲油是新涂上的,浓烈刺鼻的味道还未散去。
我打了个饱嗝,翻开鞋盒,公然瞥见鞋盒有双跟照片上女人所穿一样的红色高跟鞋。
我的一腔肝火终究化为吃披萨的动力,不到两分钟,我就把半个披萨吃下肚了。
“好吧,我再用力塞塞,新鞋估计紧一些,能穿出来就好办了。”
等我哈腰起家的时候,发明了一件更让我气愤的事――
他竟然又睡着了吗?
这时,我闻声钥匙在门锁里转动,门开了。
我又喊了两声。
我气愤地站起来,在屋内巡查一番,上床是空的,没人,屋子里就我一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