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他在宅兆前的一块小空位上,把纸钱全数烧掉。
林曾在花丛的边角,每株折了几片叶子,然后盘膝坐在地上,带着一捧叶子,进入育种空间。
“阿大,我给你带了最爱吃的红烧驴肉,对了,另有一袋好酒。”
林曾健步如飞,直奔目标地。在林子里行走时,开初不时能碰上几个丁民镇的镇民,他们结伴而行,前去自家先人的茔地祭拜打扫。
就算不免被他们看到他的身影,这些镇民也就猜疑相互扣问两句,不知哪家后生,并没有穷究林曾来源。
他的脚步比往年快了很多。客岁徒步近一个小时才走到的地点,明天林曾走到,也只花了三十五分钟。
林曾不肯与他们会面,如果有些动静,便避开他们,快步拜别。
去旅店的半途,林曾劈面被一阵猛风撞上,那夹着沙子的风尘,让林曾冷不丁吃了一脸的灰,手指往脸上鼻子上一抹,灰尘就刷刷刷的往下掉,就跟上了一层劣质粉底的女人一样。
“阿娘,你最爱吃的那家馍馍,老板关门了,我没买到。”
“阿大,阿娘,我返来了。”
这片山林,位于丁民镇的东北面,算是镇中林姓族人的祖坟。林中有荒废的老坟,有极新如豪宅的新墓,但这统统都和林曾无关。
“每年返来一次,奉告你们我日子过得很好。”
但兴源县的夏季,落叶,降雪,北风,一个都不拉下。眼下固然过了夏季,但野草还是淡薄,公路外无甚景观。
抽吸鼻翼,他放下东西,直接在青石碑前坐下。
“你们安放心心,前些年另有些艰巨,本年的日子,就顺畅多了。你儿子不愁生存,固然前一个女朋友崩了,但是碰到了一个特别合适的女孩子。”
厥后,林曾无处莳植这些凤仙花,只能将它的种子撒在坟场旁,竟然一年比一年畅旺,花丛也越来越大,发展极好。
凤仙花是一年生草本花草,喜阳光,耐瘠薄,生命力畅旺。这一片凤仙花,是林曾母亲曾经最喜好的植物,在阳台上每年都要播种几棵。它花色新奇,珊瑚色的花瓣上,似有金光点点,林曾的父亲,称之为洒金色,林曾母敬爱好将它的花朵,捣烂成汁,涂抹在指甲上。
林曾结账分开的时候,圆婶卢兰十还跑出来,给他打了扣头,免了零头。
他要找的处所,算是特别远的一处坟场,位置偏僻,少有镇民安葬。
看了看天气,西北地区的白日比清河市长,四点天气还很敞亮。林曾想了想,把手中的东西放下,只留了一把锄头在手上,朝着那片凤仙花苗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