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学如不及,犹恐失之[第1页/共3页]

“唉,和这类老练的小同窗一起玩,会不会让本身也变的老练起来啊,彼苍啊,快让我长大吧,这类每天上学被老夫子打手心,放学后还被小正太胶葛的日子,甚么时候才是头啊。”

一个清脆稚嫩的女声从乐文身边传了出来,乐文扭头一看恰是极品萝莉,丁珂儿。

“哈哈哈……”

乐文正低头沮丧的筹办回家,身后又响起了阿谁让他讨厌的外号,扭头一看公然还是阿谁呆萌痴,郑良才,正一脸嬉笑的跑了过来。

裕源乡塾一层,课堂里的学子们都一个个老诚恳实的坐在长凳上,手里握着羊毫在纸张上生硬的练习着李夫子教给他们的第一个字。

比如一张十块钱的票子,被人加一个杠杠顿时代价翻倍,并且很难辨认出来。

本来在当代,一字的写法就是一根杠杠,至于所谓‘壹’,这个字,看上去仿佛是繁体字,实在是个怪胎。

“呃……这个很轻易,你就先把这一个字练会再回家,晓得吗?”

“忍,忍无可忍,还是要忍。”乐文摸了摸肿起一个包的头皮,真是感觉本身很苦逼啊,写的好了,搞不好会被拉去烤了,写的略微差点,就要挨打,这日子还真不好过。

让刚退学的同窗手掌心上平白无端挨了很多戒尺,一个个都是哭丧着脸,叫苦不迭。

“哎呦,李夫子,您轻点……疼……”

固然这是上学第一个必学的字,但是这对于刚退学的学子来讲的确太难了,本来好好一个‘一’字被改成了那么多笔划。

“小蚊子,明天你都去我家玩了,明天我也想去你家看看。”

“明天是我送你回家,又不是到你家玩,再说了,我家有啥都雅的。”

“怎……如何,你不乐意吗?不乐意的话,那就算咯……”

“乐意……乐意,的确乐意之至,小才子能来我家玩,我求之不得。”

李夫子皱巴巴的老脸上闪现出了一丝高兴,然后对其他门生说道:“明天谁不会写这十个数字,归去后就罚练一百遍晓得吗?”

“呵呵,好,看来你之前就跟你父亲学过了,好,很好。”

没想到传说中的‘咸猪手’竟然是被李夫子打成的,乐文真是哭笑不得啊。

“哎呦……”

奇特的是李夫子明天竟然没拄拐杖,莫非他底子腿就没弊端,明天拿拐杖就是为了敲人?

乐文瞄了丁珂儿写的‘壹’字,固然略显稚嫩,不过还算能够,一个小萝莉写字能写的这么好,想必将来也会是个才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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