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小镇一游[第3页/共4页]

这颗亮黝黝的玄色琉璃珠,像极了赤赢的眼睛。

赤赢发明她的非常,放下行囊,转头问她:“如何了?”

被火炉包裹了一夜的顾熙月,身材一向暖暖的,一夜无眠,睡得极其舒畅。早上醒来时,赤赢已经起来了,并没有让她发明昨晚非常难堪的一幕。她敏捷的穿衣服,系腰带,通头发,把又黑又长垂着的头发编成了一个大辫子,随便盘起,简朴又便利,就是有点过于简朴了。

吃过早餐,赤赢说要带她去逛小镇。顾熙月欢天喜地就要出门,赤赢拦了她,伸手递给她一个布质的荷包。

公然如赤赢所料,天气刚黑,他们便进了镇子。

进了镇子以后,顾熙月终究了解赤赢口中所说的镇子很小的意义了。

真是一本端庄的胡说八道!

顾熙月伸手接了过来,衡量了一下,约莫有二两重,都是碎银子。这些银子,对浅显百姓人家来讲,算是一笔巨款,省点用,可够一家五口用上半年。

白日的小镇比早晨热烈些,除了那些小竹楼商号开了门以外,大道两边摆了各式百般的摊子。摊子都不大,多数是些米粮之类的农产品,另有鸡蛋、鸟蛋,也有兔子、野鸡之类的猎物。这些猎物多数是活的,赤赢解释说,山里出来一趟,路太远,死掉的猎物轻易变质腐臭,普通都在家里做成咸肉干,很少拿出来卖。

赤赢的身材僵了僵,随后明白了过来。以往不管是在他的帐子还是借宿的那家毡房内,夜间都点着火炉,摈除夜晚的酷寒。这堆栈里并没有火炉,顾熙月的身子骨又弱,她能够是把他当作火炉取暖了。

除了这些以外,也有一两家是买女儿胭脂水粉之类的,质地很差,代价却不便宜,传闻都是从马帮贩子从远处所运过来的。顾熙月看来看去,唯独感觉一根银簪做工还算精美。这个银簪分量不大,三四钱重,镂空的,尾端雕了一朵兰花。如果放在畴昔在顾家时,如许的簪子打赏下人都不算是好的,不过在这里,一经对比,这根簪子倒像是最好的。

“为甚么?”顾熙月发懵。

顾熙月不解:“你不是说,需求一天赋气到镇子吗?”

赤赢道:“喜好甚么就买一些。”

顾熙月爱不释手,捻起来转过甚去问赤赢:“标致吗?”

堆栈很陈旧,内里只要个掌柜和一个小二。镇子的堆栈是为那些出了换东西的山民们供应的临时住处,前提并不好,代价也不如何便宜,很多贫民宁肯挑选走夜路回家或着在路上熬一夜,都舍不得钱不住堆栈。堆栈的客人很少,门可罗雀。固然客人少,但堆栈的买卖一向比较稳定,一些有点钱的马帮步队还是常常来投宿的。他们普通挑选十人通铺混寝,代价便宜,又能将全部步队堆积在一起,庇护财物,也算是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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