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阿姆斯特丹[第2页/共4页]

詹姆士.伍达尔是“白叟号”的一名海员,本年二十五岁的他恰是人生中最年富力强的时候,他在“白叟号”上已经呆了七年了,在这七年里他已经走遍了半个天下,不管是英格兰、普鲁士还是法兰西,都留下了他的萍踪,而他的欲望就是在有生之年走遍全天下。

听了男友的话后,莉莉安满心的怨气顿时消逝得无影无踪,她伸出了玉臂搂住了男友给了他一个长长的热吻,这才笑道:“好吧,看在你这么热情赢利的份上我就不留你了。”

詹姆士从速站了起来,开端穿衣服,此时的他是在二楼,这里也是莉莉安的房间,透过窗户他还能够看到远处的港口上几只海鸟飞来飞去。

看着嘴里呼出去后刹时变成白雾的气体,庞刚喃喃的说道:“再过几个月又要开端兵戈了……就在庞刚正在为即将到来的战役做筹办时,在海上流落了大半年的林峰带领的舰队终究到达了荷兰的都城阿姆斯特丹。

闻人君躬身道:“大人说的不错,自打李自成攻陷湖北后,天下震惊,有很多科考有望的读书人都投奔了他,此中以三报酬首,他们别离是李岩、牛金星和宋献策,此中又以李岩为首,听闻是此人提出了那些标语,也恰是他命人来我衮州府搞粉碎的。好笑如此荒诞的话语竟然也会有人信,真真好笑之至。”

很明显,对于热恋中的女人来讲,对于男友的蜜语甘言的抵当力向来是即是零。

闻人君有些想不通,为甚么这么较着是哄人的话也有人信,哪朝哪代不纳粮啊?老百姓不纳粮当官的吃甚么?朝廷如何运作?老百姓不纳粮了莫非闯贼们吃自个么?

在本官看来。那些流贼不过就是一群有构造的盗贼,没有涓滴公理可言。李自成固然看起来善纳部属建议,作战时也非常刚猛,但此人只可共磨难不成共繁华,为人反目无情。这些流贼一辈子信奉的只要手中的马刀和暴力,即便是做了天下也只会任凭百姓糊口于水深炽热当中。”

十七世纪的阿姆斯特丹还不是是荷兰的都城,但它倒是荷兰最首要的港口(没有之一),此时的荷兰恰是它最光辉的时候,它的商船数量乃至超越了欧洲统统国度商船数量总和,被誉为“海上马车夫”。荷兰活着界各地猖獗的建立殖民地和贸易据点。这段期间在荷兰被称为“黄金年代”。 得益于此,现在的阿姆斯特丹也是天下金融、贸易、文明中间,它那人头涌涌的港口和如同蚂蚁般不竭在港口驶进驶出的商船就是最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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