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瞳道:“除了剿除北城帮,另有桃花坞一战,我就没听过甚么战事了,还身经百战?就晓得诳我……”

石越对劲道:“我每日都派人去抓狼虫豺狼,让它们饿上两天,再让军士与之斗争,如许的兵士,莫非还不算身经百战吗?哎……只是这四周山林中的狼虫豺狼都快绝迹了,却不晓得再去那里抓些训兵!兔子、麋鹿甚么的,也不晓得感激我一下……”

石越摇点头,笑道:“水至清则无鱼,任何军队当中,虎将与废料都是并存的,很明显,南霸天就是废猜中的废料,换成其他千户将兵,暮平城早就唾手可得了,你若揪住南霸天不放,可就落入下乘了。”

“我部下的兵可不是少爷兵!”

燕瞳咬着红唇,辩论道:“少爷之兵如何了?士气做足,一样可堪大用。”

“你如何就晓得徒有其名?”

“我就猜到你会用南霸天说事。”

“少爷之兵固然练习之时看起来生猛非常,但就是怕死啊。”

“这不是残暴,这是卖力人,给他们养出杀伐之气,疆场上就能保命,兵戈对战,杀伐之气最首要了。”

石越又道:“晓得蒙古铁骑南下之时,会如何鼓励将士吗?那就是抢粮食、抢女人、抢地盘,能够肆无顾忌、为所欲为的宣泄,男人随便杀、女人随便骑,金银财宝冒死打劫,如此鼓励,将兵士气高涨,天然无往不堪。”

“用饿狼练兵?你可真残暴!”

“少爷之兵?”

这一番话的结论按照是出自人道,燕瞳固然不知兵事,但对于心机、人道的熟谙力度上,却有独到之处。

“五城兵马司倒真的是少爷之兵,与江南兵半斤八两,不堪大用,但是黑衣卫、九门城卫确是真正的精锐之师。”

望着燕瞳那张气得涨红不甘的面庞,笑道:“可若让这些少爷之兵放弃幸运日子不过,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端着刀枪,身披甲胄,莫名其妙的围困都城,半路上不晓得会有多少民气生胆怯、挂念家人,将刀枪扔到河里去,当了逃兵?”

石越解释道:“小花公子出身于九门城卫,曾经于危难之际,带领九门城卫北伐突厥,立下奇功,为九门城卫注入了军魂,时至本日,仍有很大一部分将领出自小花公子门下!黑衣卫也有光辉战果,康善真曾带领黑衣卫南伐,与安北国决斗边陲,也算精锐之师。”

“长公主可晓得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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