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事前将大的碎玻璃拔下来,脚底板里有没有玻璃渣扎在内里也不确认,毛巾也很快给血迹渗入,但见女孩子标致的小面庞一片惨白,倒是咬紧牙齿,除了刚开端扎到脚那一声惨叫,其他都没有吭一声,想来也是一个倔强的丫头。
沈淮看这男的长得还算斯文,但见他撒起酒疯来,骂本身的女儿都口不择言,都那么刺耳,也明白为甚么左邻右居刚才听到他们家吵得这么短长,也没有人出来劝架,多数是怕这男的撒起酒疯来,惹火上身。
“你们从速找块洁净的毛巾,将小女人的脚包一下,不要碰到伤口,我开车送你们去病院……”
“我叫罗戴民,我爱人叫丁秀……”罗戴民闷闷的说道,想着别的事情,完整没有跟沈淮说话的心机,只是沈淮问一句,他答一句,也没有要问沈淮姓甚名何的意义。
“都是邻居,有甚么费事不费事的,那点血迹,没有甚么干系,我把椅套换下来就是了……”沈淮说道,见小女人脚上打了麻药,没有那么痛了,但仿佛还是不忿她父母彻夜撕破脸的吵架,又或许是在他这个外人面前尴尬,还是别过脸去不看一人。
沈淮坐到前排来,将车策动起来,回过身,让小女人将脚举高起来,但愿能少失点血……
男的苦衷重重,只是沉默的点点头。
刚才听到吵架声都没有出来的左邻右舍,这时候听到少女惨叫,才有人走出来看产生了甚么事情――沈淮是后搬过来,住了小半年还都夙起晚归的,跟小区里的人都没有如何打过照面,天然就谈不上熟谙,其别人左邻居舍的,倒是熟谙得很。
看着少女扎了脚,好些人都探头探脑的问候:
沈淮讪讪的一笑,不再败兴的去套甚么近乎。
大抵是听到少女的惨叫,这时候从屋里跑出来一个脸孔狰狞的男人,厉声喝斥:“叫甚么叫,我都没有死!你们把我叫死了,你们一个老婊子、一个小婊子就痛快了!就都能够跑出去跟野男人睡了。”
县中病院离城南小区就三五钟的车程,沈淮怕佳耦俩对付不过来,陪着一起抱着女孩子进急诊室找大夫清理伤口、包扎。
那男人大抵也误觉得沈淮不肯意理睬他,将中华烟放回到仪表盘上,沉默的看着车窗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