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倚马可待大家语[第2页/共4页]

在聂小倩进了店里,朝他微微行了一个礼,他手中的鸡毛掸子脱手掉在地上收回啪的一声,才如梦初醒,想起这是自家大蜜斯情如姐妹的朋友,一下子镇静了起来。

她只是闻言把竹篮子放到一边,找了一个坐位坐下,悄悄的感受着那种令她感受舒畅的拂体之感。

王老夫子目光落在白纸黑字上,第一眼看的是字。

于待客之道上,里间比外间更昌大一些。

不过聂小倩写的那部《上错花轿嫁对郎》很好卖,刻印了高低两册,2两银子,卖了几百套,底下出租买卖也做的好,刨去本钱,利润高达好几百两,让他没法不消四宜斋最高规格的待客之道来接待聂小倩。

对王洵说的倚马之笔这类描述,王老夫子当然是不信的,聂家阿谁甚么蜜斯写的阿谁本子当然是流行县城大小闺阁,但在他看来,不过是小县城的女人头发长见地短,没见过真正的好文章。

这一镇静就想用笑来粉饰,殊不知笑得比哭还丢脸,手足无措的,跌跌撞撞就冲向隔了一道帘子的里间。

他在店这外间没看到王洵,脸上的皱纹深陷下去就要发作,觑见边上安坐不动的聂小倩,眉头皱了起来,心下不喜,但还是清了清喉咙,道了两个字:“请坐。”

王老夫子在外间有些想不明白这个世道何时窜改成这个模样,并为此入迷的时候,王洵凑了上去,小声的在耳旁说道:“夫子,墨宝。”

待客之道行完,他就出了来。

但是聂小倩写的小说卖得好,这是有目共睹的,王老夫子坚信无端方不成周遭,不好本身就破了这个端方,最后只能让王洵到里间言明此事,服侍了笔墨,请聂小倩题字。

王洵不明白为甚么夫子总对大蜜斯的闺阁好友聂家蜜斯这般作色,鼓起勇气反问道:“回老夫子的话,聂家蜜斯才情敏捷,有倚马之笔,一幅春联原也不消太长时候。”

四宜斋的伴计也姓王,叫王洵,草字凌枫,与王家隔了不晓得多少代,勉强算得上沾了点亲带了些故。

“茶。”

他有些气恼的转头瞪了王洵一眼,因为他压根就没想过让聂小倩给四宜斋题字,哼,一个写了些微末小说的女子,留甚么墨宝。

本来四宜斋有个端方,只如果在四宜斋卖文章卖得好的,按例都会请对方留下一副墨宝。一来是联络交谊,二来嘛,如果那卖文章的将来高中了,四宜斋得了个镇店之宝的同时,还得个识人的好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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