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人的步队,转眼间被干掉了三百多。
烈火的眉头悄悄一扬,目光通俗,幽冷,安静!本年,他固然才方才二十三岁,但是,却已经在烽火纷飞的存亡边沿,呆了六七年。
战役,很快便结束了。
无蛋疼,这回他是的确不消疼了。
他妈的,这是哪儿路神仙,过来找他们的费事?很多野猪雇佣军的成员,开端不竭的漫骂,可手中,却涓滴没有闲着。
此中,三个团各安设了三十人。
究竟上,非洲的野猪凶悍非常。在丛林中,它们乃至能够跟猛虎斗上几合。
“你就是这些人的头?奉告我,小巧钻,在哪儿?”陆辉笑眯眯的问了一句。前面的聂红铃眼中闪过一抹惊奇之sè,想不到这小我,竟然还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
他们耳入耳到的,几近全数都是主动兵器的声音。
他是一名雇佣军,可同时,也是一个杀手。他之以是留在这个野猪雇佣军,只是,纯真的想要在这里落脚罢了。
烈火,是一名Z国人,一名孤儿。他的父母,本来是前来这里投资的贩子,但是,却遭到了本地一个权势的追杀。幸亏,他父亲的一名保镳是退伍甲士,护着他杀了出来。
此中,两报酬一组,一为偷袭手,一为察看哨。
毕竟,雇佣兵刀头舔血,赚了钱后不是留着生崽的,如果没有个让他们费钱的处所,那他们还冒死赢利干甚么?
冲的太快的几名刑天雇佣军的小弟,因为躲闪的慢了,被几颗无情的枪弹,给扯破了。
一年后,烈火孤身一人,单枪匹马,将曾经的阿谁权势中的人,一一肃除,那一年,他才十七岁。
要晓得,枪这东西,学会简朴,学jīng却难!而想要耍的入迷入化,更需求汗水和天赋!偷袭手,有甚!
而被点到的人,根基上都是一个成果,那就是脑袋被打成一堆褴褛!
就像刚才。
也就是从当时候开端,他留在了非洲。
烈火心中暗自感喟一声,他已经看到,一个个孤狼般的身影,从远处的丛林中不竭的逼近,而后,上树,不竭的点着野猪雇佣军这边的抵挡者的名字。
劈面的雇佣军固然号称野猪,却并不笨拙。
打的顺风顺水的时候,那天然是英勇非常,可一旦落入了下风,便很轻易呈现一哄而散的环境。
他为人冷酷,枪法冷厉,脱手更是狠辣无情。平常的时候,常常一天,两天都一言不发。因为他感觉,身为偷袭手,最需求的便是耐得住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