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王氏家住南城,为流民之女,幼时入戴家为童养媳。戴家本是技术之家,家主戴富给人打家具为生。因其子戴兴国打小聪明,一家几口便竭经心力,供他读书。
死者是有妇之夫,杀人地点又是王氏夫家,多数是“奸杀”。加上是白日命案,少不得有仗势威胁怀疑。如此草率结案。民妇又成了奴婢,本委实显得奇特。
除了保持家人生存,他手中余财,都用来买书。不拘是老书,还是新书,只要见了,便惦记淘了来。直隶宦海上,都管他叫“书痴”。
他在宦海三十多年,判过多少案子,那里瞧不出此中的猫腻。
知府衙门的红封虽薄弱了些,总督府这边,也给他们预备了一份“茶钱”,世人非常心对劲足地回京了……
不知是对方恼羞成怒,还是撕把间手误,王氏刀刃加身,是以损命。
比及王氏身故,衙门虽结案,却堵不住悠悠众口,便有流言出来。
那内官没有多话,只那主事在曹颙说完话后,交代了一句。那就是让朱之琏速速择定一个儿子回京,免得担搁了春祭。
命案归到清苑县衙,知县以“误伤致死”备案。因伤人者手中有王氏身契,“从误伤至死”又成了“失手打伤奴婢论”,减等措置。最后判罚银二百两,徒三年。
他想了想,道:“朱大人,既是感觉案宗存疑,是要提到府衙再审,还是发还县衙重审?戴家之人,对于案情没有贰言的话,没有苦主,朱大人如何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