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里的环境再差又如何,只要他们心朝阳光,总能光辉地活着。

南歌这会儿坐在歇息室中,已经换好了衣服,画好了妆,给她当伴娘的,是秦暮烟。

婚礼上的各种设备,则是厉彦他们着力补缀得比较多,本日基地中的电力,更是供应到了最大,能够让世人嗨一早晨。

时候很快就到了,此次婚礼,基地特地办得热热烈闹的,固然因为内里都是丧尸,不能花车游街了,但厉琛来接新娘的时候,还是带了基地的车队来。

但他还是把话筒递给了厉琛:“那厉琛呢?想和南歌说些甚么?”

因而等厥后问厉琛,此次婚礼最大的遗憾是甚么,他说的不是车队不敷多,设备不敷豪华,竟然是,请的人太多了!

拍照的那天,南歌还特地穿了一件红色的旗袍,因为背景是红的,烘托得她整小我都像是白玉无瑕。

要接人,可要费点力量,房间内里的女人,把厉琛折腾了一溜十三遭,才放了人。

她的影象也在渐渐地规复,即使迟缓,也让她感觉本身不再流落无依。

现在她清楚了,有了典礼真的不一样。

不过嘛……都是本身的老婆了,当然是要本身来喂饱了啊。

车队绕着基地跑了整整十圈,来插手婚礼的人,都站在路边上,一向喝彩。

现在还在婚礼上,厉琛老是护着南歌,让观礼的人老是收回一阵阵嘘声。

秦暮烟哈哈一笑:“是个在季世前很着名的画家。”她接过结婚证放好:“那人说,他一辈子画了那么多画,还从没画过结婚证……再说,这上面的照片可不是画的呀。”

随即厉琛抱着南歌下楼,放进了他那辆装甲车中。他这车子,在北海来讲,都是数一数二的。

结婚戒指,是厉琛本身去找的,固然在季世钻石不值钱,但他找来的钻戒,那么大个,还是让很多女人都恋慕红了眼睛;

此次的婚礼,她都盼望了好久呢,并且在季世中,能有如此昌大的婚礼,真的太让人恋慕了。

厉琛发觉出了她情感的窜改,悄悄地拥着她,还拍了拍她的肩膀:“明天你但是最标致的新娘子。”

厉琛则穿上了戎服,笔挺刚毅,铮铮铁骨,坐在南歌身边,尽是霸道军爷范儿。

他们佩服强者,一样用气力说话,刁悍的基地本就不消解释!

互换了戒指以后,叶邵还站出来,说他有东西要请大师吃。

就算南歌现在聪明了很多,身材中还是带着蠢萌的特质,有的时候司仪一本端庄地开打趣,她还当真地答复,有点傻乎乎的,逗的大师直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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