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肥肥的白兔起首成为了凡明的目标,只见箭矢电光火石般的射出,傻兔子还在落拓地吃草,当他感到伤害峻逃窜时,已经为时晚矣,箭快速的射穿了他的眼睛,白兔的腿反射似的动两下后,变死球了。{废话,哪有脑袋中了一箭还不死的!}就在这时,一只猎鹰从天而降,他雄浑的翅膀将地上的灰尘掀起,速率缓慢,抢在凡明的前面,将兔子叼走。“我靠!这死鸟都跟我抢饭吃!看我不把他插着根鸡毛的脑袋拧下来。”说着便从箭袋中抽出箭,瞄好正在向高处飞去的猎鹰。
持续两个礼拜的箭术练习,外加力量血石的感化,已经让凡明对弓箭的把握程度不亚于普通的神箭手,与索塔如许的‘高玩’比拟,贫乏的也就是慎重,与对机会的掌控,但这都是要不竭的实际才会练习出来的,非一朝一夕就能成。因而乎,索塔筹办在大雪初化,暖春到来之时,带着凡明去山上打猎,用‘实战’的体例来熬炼凡明箭术的慎重与掌控度。
“哈,你是说阿谁老东西啊,我们的家在亚伦,对亚伦!不得不说那是个斑斓的处所。我跟他但是从小一起玩大的!厥后我们一起去国王的军队参军,但是谁知到在半路碰到了该死强盗,我跟杰克杀了几个强盗,但他们人数太多了!你晓得的,我们双拳难敌四手,以是...被那些该死的强盗打伤,就在这时,马特阿斯公爵的父亲阿莱蓝公爵,奥!当然他当时候还是个伯爵,伯爵大人他带领动部下的侍从打跑了强盗,今后我们也就跟着伯爵大人了,恩..啊!”一边说着索塔拔开酒囊赛,大口大口的灌起来。
“敬爱的,等我返来娶你!”说着他拿出一把匕首,这时不久前找铁匠打的。款式还是汉版的!本来想防身用看来能够做个定情信物!
“头儿上一次掳掠一个领主的粮队,但是被阿谁该死的领主射中了腿,便一向卧床养伤,但是过了一段时候,腿伤好了,但不晓得为甚么身上很多处所开端呈现血斑,最后变成了水泡都烂掉了,我们从山下找的大夫说要用鹰王的血才气救他,以是我们都出来找鹰王....”山贼战战赫赫的说完。
“嗨!我说伴计们,你们刚才说的捡到鹰王的人去哪了?”凡明号召着。
“好的,幸运之至!”凡明一口承诺,如果之前凡明还会考虑考虑,但是仰仗现在他的箭技,他有信心打败索塔。
“你要养鹰吗?这但是新奇事!竟然还是鹰王...哈!”索塔有点不成信赖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