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经遴选,我和念奴相中了一套精彩的赤金小葫芦项链,和一双赤金的小手镯,手镯上各镶嵌了一个金葫芦铃铛。孩子摆脱手臂时,手镯上的葫芦铃铛便能收回清脆动听的叮铃声。
念奴猜疑地问道:“你想晓得这些干甚么呢?你不会是想赖上我家蜜斯了罢?你之前冲撞了她,她没和你计算也就罢了。这下,她又没拿你的东西,你为甚么不依不饶呢。”
他身材高大,我站在他的面前未及他的下颌。他看清是我,当即暴露一抹惊奇而欣喜的笑容。
我拥紧裙衫,愤然,“看他模样不像是我们本地的,也不知是从那里来的野人,说的话也希奇古怪的。幸亏也没对我们如何,时候不早了,我们快些回府去吧。”
我娇羞一笑,“当然能够。只是,你为甚么又冲要撞我呢?”
我垂眸,不敢迎着他*的目光。我回身拉起念奴就要逃脱。男人猛地一把拽住我,道:“又想逃脱么?”
念奴厉色道:“我家蜜斯已是燕王府的婉王妃了。燕王爷,你传闻过么?燕王爷的妃子也是你能看上的?”
我将短剑握在手里,心中犹疑万分,收起来也不是,还给他也不是。半晌,我还是将剑递还给他道:“既是你的挚爱,又为何等闲给人?你不是说你有两样东西不能给人的么?”
掌柜说葫芦意味着“福禄双全”,是极好的寄意,且白叟们常说金器能驱灾祛邪。哥哥是家中的单传,小侄子便是我薄家的但愿了,但愿他能平生福禄双全,安然安康罢。
我与念奴刚走至门口,身后传来一句喊声,“等等!”
念奴羞赧,嗫嚅道:“奴婢跟小海子去过一回,是给王爷买剑坠子那次。”
我骇然。实在,我并不喜好刀剑这类利器,只是话赶话,便随口一说罢了。
掌柜热忱弥漫地号召着我们,一面温言暖语地和我们搭讪,一面殷勤殷勤地将各色饰品拿出来给我们抚玩。
念奴见他痴缠上了我,不由得起火道:“你想干甚么?光天化日之下就要撒地痞恶棍么?”
我抬眸,气怒地扫视他一眼。他微微一笑,便回身大踏步而去了。
他看我一眼,道:“是不能给人,但你不一样,我情愿将它给你,你好自收着罢。只是,你必须奉告我你的名字,家住那里。”
念奴满脸绯红,微微地点着头。我轻笑,故作扣问道:“那现在你带我也去尝尝?”
念奴听闻,猛地笑喷出来道:“哪有你如许的人呢。我们统共只见过这么两次面,你凭甚么就看上我家蜜斯了。再说了,你晓得我家蜜斯是谁么?你说看上就看上了?也不怕我们王爷将你的眼睛挖下来。”说着,挽着我回身不再理睬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