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蚁群却将叶枫的行动了解为挑衅,齐刷刷后退了半步,随即又觉弱了己方的斗志,凶恶的又逼近了几公分,女皇说要活捉了这家伙,最好让贰心甘甘心的跟着他们归去……心甘甘心是甚么鬼?
叶枫正想豁了出去,再次开跑,如果迟早都是个死,他甘愿死的干脆一点,也不想再如何持续煎熬,特别是自我打单下去了,脑海里却想起了圣水金蝉熟谙又怠倦的声音。
豆小蓝不忍直视,幽蓝的一双刀型羽翼挡住了视野太好的一双钛合金复眼,抬头做晕倒状。
“哥,快看,是蚁丘!”
圣水金蝉魂体沉眠,没有认主的时候也就罢了,它是一个独立的个别,几近它的一个小小躯壳,就已经实现了能量的微循环,耗损极少,天然不存在能量的溢流状况,但是圣水金蝉偶然中被叶枫给血契了!
本来前次圣水金蝉的讲古以后,圣水金蝉堕入了沉眠状况,身为一只上古期间的虫子,它的魂体较着是很彪悍的,即便是沉眠状况,他的一部分认识还是保持着复苏状况,他能感遭到体内大量的灵气在不竭的溢散。
固然在明天之前,叶枫从没见过蚁丘这么高大上的物什,并且因为不如何存眷虫豸天下的知识,他一向觉得蚂蚁都是住在树洞里的,但是大抵是遭到了圣水金蝉本源的影响,他对伤害事物构成了一种近乎本能的预感。
跟着叶枫逃窜的身影戛但是止,飞蚁群的飞翔也戛但是止,就这么悬停在了叶枫身后十几公分处。
叶枫精力一振,昂首看去。
叶枫不晓得这群蚂蚁想干吗,盗汗不要钱似地从额头冒了出来,跑较着是跑不过它们的,人家会飞!可不跑,叶枫可不感觉它们就如许气势汹汹而来,目标只是为了恶作剧般的吓他一吓。
不然哪个傻x,会心甘甘心的进献出**去养别人家的虫?
叶枫是土生土长的当代人,与末法期间周遍的环境,冥冥中存在一种极其奥秘的联络。
并且面前飞着一群浮在半空中的蚂蚁,对有着麋集惊骇症的叶枫来讲,实在不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儿。固然之前他最喜好干的事儿,就是汇集各种各种或标致或有特性的虫子,可那大部分时候都是单体,偶有成群出没的,他也只是挑了此中一只动手。
固然他并不清楚入侵红火蚁的可骇,可根基的知识他还是很清楚的。
究竟上每天一杯的金蝉圣水,对他体内海量的灵气还说,并不是多么难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