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完)
在海汉与大明之前所签订的寝兵和谈中,两边明白规定,大明作为败北方,需向海汉昂首称臣,慢慢移交统治权, 此中也包含武装力量的批示权在内。
不管是大明还是海汉, 都不肯在当下展开一场全面战役。大明自知不敌,与海汉交兵只会加快耗尽已经所剩无几的国力,到时候就算能扛住海汉,近似农夫军之类的武装构造届时也会在海内资本耗尽时再次死灰复燃。
而遵循两边的寝兵和谈,海汉承诺不在顺天府境内摆设军事力量,一旦如许做了,那大抵就不会被视为可调剂的武装抵触,而是海汉筹办要对大明施以重手,直接攻打都城了。
想领受大明治下的州府,可不是随便派几个官员进驻本地就能完成的任务。至于领受大明的军队,那就更加困难了,就算明廷下旨, 也一定能让各地的军头们心甘甘心肠交出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