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眼的白光在教堂中炸开,恶魔只来得及暴露震惊的神采便灰飞烟灭。而路易斯也用尽了最后一点力量,朝着圣母像的方向抬头倒了下去。
此次,他不会任这群蠢猪欺负,也不会受谁勾引。既然本身必定要成为驱魔师,那么,便早一步走向光亮好了!
固然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年青人类,但表面倒是更像鬼怪一些:眼窝深陷,肤色惨白,头发像是黄色的枯草,如同死尸。露在内里的手指很瘦,仿佛骨骼上只覆着一层皮肤。饶是如此,他还是是个长相标致的年青人,鼻梁高挺,眼睛是纯粹的蓝色。不管他蒙受过甚么,那些并未让他变得丑恶,只是令他生命流失。
几近是眨眼的工夫,路易斯便有了决定。他转过身,面对着目露不解的牧师。“如果我现在走过来,还来得及么?如果我为了曾经的罪过报歉,还来得及么?”
一个个子很高的青年在雨中疾走,广大的玄色袍子将他重新到脚都遮得严严实实。行人瞥见他,都远远地避了开去。露在长袍以外的惨赤手指令他们遐想到这些日子令他们遭到惊吓的怪物。这些不幸人再也经不起刺激了。
“这笨拙极了。这些神职职员在暗中面前无能为力。”恶魔好听的声音里含着轻视:“你觉得你走到那边,光亮就会采取你了?其他驱魔师能够接管你的插手吗?教会中的每一名驱魔师都会有个虔诚的教徒作为火伴,问问你身后那位牧师吧,他放心把仁慈有害的浅显人放在你身边吗?你已经被光亮丢弃了,现在你也想被暗中丢弃?”
他扯过报纸堆最上方的那一份。那上面有一条“……总统遇刺已有五年”之类的话。
路易斯沉默地走畴昔,与对方擦肩而过。他站在了牧师与恶魔之间。“我瞥见过走夜路的、惶惑然的行人,也瞥见过妖怪的利爪如何撕碎婴儿;我乃至瞥见了恶魔如何将人的头皮剥下来,敲碎头骨,吸食人脑。如果你不想我回到精确的态度上,就该制止我瞥见这些。”
“天哪,他们落空的是性命!活生生的性命!”路易斯叫道,没法停止本身的惊奇与肝火。他第一次发明,本身跟从了这么久的“男人”和本身底子毫无共同说话。“他们一家四口中有三头蠢猪,就算现在,我也这么以为。但我毫不会杀掉他们还把人皮剥下来做地毯,你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