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欢,你就住这间吧,我就在隔壁,南天一会送水过来,你好好洗个澡,吃点东西,有事明天在说”
“你从哪捡返来的野人,啧啧啧,瞧着脏的”
宴小欢一小我跑出去的时候,草原上正刮着轻风,齐腰高的牧草收回“沙、沙”的声音,阳光也是不冷不热方才好,如果站在高处向下了望,绝顶处,碧色与天涯连成一线。草原上的游牧民族都说,草原的绝顶是神仙居的处所。
“我正无处可处,劳烦清婉姐了。”
清婉上前扣了扣门,未待多时,屋里便点起暖和的烛光,门吱呀一声被翻开了,从中走岀一个青衫少年,那少年十七八岁的模样,身材苗条,五官极其精美,他嘴角上挑着,看上去玩世不恭。宴小欢却能感遭到,这少年身上有种淡淡的血腥气。
“女人,你如何了?”
见她一脸果断,宴小欢便不在推让,将打动埋在心底,对清婉一抱拳,扭身跑了出去,她怕在留下会舍不得。
“清婉姐,我是来告别的”
“早就推测你要走了,这里有些碎银和衣服,你拿着路上用”
清婉微微一笑,上前挽了小欢的手,如果乎略了小欢身上绿油油的草汁和蓬乱的头发,两人倒真像一对亲姐妹。夜晚的草原远不如白曰来的安然,很多蛇虫鼠蚁都是这时岀没的,走了一小段路,便瞥见了三条毐蛇,另有很多叫不上名字的植物。宴小欢不由光荣,若不是瞥见清婉,明曰可否醒来都是个题目。
“先收着,下次来看我把你的事奉告我当作酬谢,好不好?”
“南天,去烧点水做点吃的,送到我隔壁的房间,小欢,跟我上楼”
宴小欢也没理他,快步走到清婉面前,说道:
“清婉,是漠镇堆栈的板娘,正筹算归去,如何,要不要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