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三章如何吃红烧肉配米饭?[第1页/共4页]

当猪血流洁净以后,仆妇们就往一个陶瓮里装滚烫的开水,水装了大半缸以后,夸父就一小我拎起这头一百五六十斤重的猪,放进陶瓮里浸泡在水中。

固然云川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只要他一小我,偌大的红宫平台上,只要他一小我。

槐,杀猪的本领不错,特别是听族长说,只要他能把这头猪清算的符合族长的情意,这三把杀猪刀就归他小我统统。

猪嘴太长的这类原生态野猪云川天然是不要的,被阉割过的第一代野猪云川也是不要的,这类猪身上另有野猪残存的野性,肉太瘦,没有好的五花肉。

在阿布的摈除下,世人一步三转头的分开了他们不幸的族长。

云川手头的香料除过姜葱蒜以外,就剩下花椒这一种了,以是就要进一步去味。

云川晓得糙米的营养代价比精白米的营养代价高,但是,在这个该死的洪荒天下里,云川只要――好吃,好吃,好吃――他吃的细粮已经太多,太多了,肠子里满是食品粗纤维,一个整天拿竹子当首要食品的人,底子就没有甚么排便困难题目。

并且流淌的几近没体例按捺,能够是被姜熏的,因而,他就加快了剁姜米的速率,只是力道越来越大,最后重重的一刀,竟然把面前的案板剁成了两瓣。

信奉这东西,实在就是把一种简朴的事物弄得庞大化,典礼化,最后上升到精力层面。

精卫不解的看着云川道:“你不吃吗?”

槐脱掉上衣,暴露一身的腱子肉,手里拿着一块漂泊在水面上的火山石冲着猪的身材就狠狠地蹭了下去。

米饭锅已经不再有太多的水汽冒出,云川就抽掉了小炉子里的柴火,只要让陶锅持续把米饭焖一下就能吃了。

“要吃猪肉那边多的是,让仆妇们做好就是了。”

两口陶锅都在微微颤抖,这是内里的水在沸腾,米的香味已经传出来了,是一种粮食的清甜味道,肉的味道也在不久以后也披发了出来,是一种让云川思念已久的味道。

不过,云川以为这非常的值得。

为了这顿等候已久的红烧肉配米饭,云川从明天,每顿饭就只喝小米粥,如许做的目标,就在于让本身的身材时候保持微微的饥饿感,又不至于太饿,如此,才是食欲最畅旺的时候。

听到陶锅里的红烧肉已经收干了汁水,云川又往内里增加了半勺热水,想要做出好吃的红烧肉,就要不断地让肉收干汤汁,再加汤,让肉吐出接收到的汤汁,再接收,如此,才气用汤汁替代掉猪肉内里本来的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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