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红脚隼[第4页/共4页]

这精灵族培养阿诺迪斯的手腕公然入迷入化,固然还没有天馨兰为毛球改良体质,但却窜改了它的炊事布局。

我滴个老天。这丫头是如何想的?让一只肉食性的猛禽窜改口味直接茹素?这事情恐怕只要菲妃如许的小精灵才气想的出来。

幸亏红脚隼的脸上也长满了羽毛,看不到它的神采,不然它现在的模样必定很都雅。

这类因果干系仿佛也说得畴昔。

菲妃的跳舞仿佛有种特别的魔力。

这话说的仿佛另有点事理。

菜菜它们在地上蹦蹦跳跳,像是一群小兔子。

“你胡说!你把你家的崽子放进我的巢里,莫非不是欺负我吗?”喜鹊这时候有些受不了了,果断跳出来据理力图。

“你不喜好吗?萝卜可好吃了!另有莲藕,也很好吃。如果你住进我们家的话,菲妃就分你一些。嗯……不能贪吃哦!楚江说,出多了会闹肚子的。”这八字还没一撇,菲妃就开端提示人家不准贪吃,真不晓得她是如何想得。

因为这只红脚隼太神骏了。

“因为我比它短长!”对!这就是植物的天下,觉得我比它短长,以是它怕我是应当的。

遭到跳舞的影响,长在墙角边的蒲公英敏捷着花,速率快的让人咋舌。

这倒是说的大实话,毕竟红脚隼但是希冀着喜鹊帮本身带孩子呢!如何能够对喜鹊倒霉?

“红脚隼?”

如果红脚隼插手出去的话,恐怕要不了五天也会变成茹素的猛禽。

红脚隼的行动把喜鹊差点吓得毛都掉了。扑凌凌地飞到楚江身后躲起来,过了好一会儿,才谨慎翼翼地伸出脑袋,看着已经落到柿子树上的红脚隼,满眼警戒。

如此彪悍的猛禽,谁看了都会见猎心喜。

“你都没有跟我说说!”

是以,会把红脚隼的幼崽认成本身的幼崽,那也算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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