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四肢并用,在屋顶上缓慢的爬着,很快,狂尸鬼就在旅店门口停了下来,持续伸出鼻子闻了闻,然后用爪子抓着旅店的墙壁,轻而易举爬到了何夕地点的二楼,他从窗户中看到,何夕此时正躺在床上熟睡着,因而推开窗户,悄悄爬了出来,就在出来以后窗户上俄然不断的想起一阵刺耳的声音,不过以他那瘠薄的脑浆来讲并不能了解是甚么意义,爬进何夕的房间上以后,就朝着躺在床上的何夕扑畴昔。
只要千日捉贼,哪有千日防贼的事理,在深夜中,狂尸鬼那冒着微光的带辐射血液就是最好的路标,何夕翻开哔哔小子上的灯光服从。
看到此状,何夕也一下从二楼跳下,向着狂尸鬼方才逃窜的方向追去,此次必必要追上狂尸鬼并且将它击杀。
固然狂尸鬼的痛感神经已经在光阴的流逝中渐渐消逝不见,但是黑子的这一下还是让他感遭到了痛的滋味,疼的的仰天嘶吼了一身,一脚踹开腿边的黑子,然后从何夕手中的军刺中摆脱出来,站到墙边,在荧光棒的点点微光晖映下****着本身被军刺开了一道深三四厘米,长十几厘米的口儿,同时大腿上也缺了一大块,此时那一翻开正被黑子叼在嘴中。
和白日的打击伎俩一样,何夕看着扑过来的狂尸鬼,嘲笑了一声,完端赖本能行事的蠢货罢了,想着,握紧了手中的三棱军刺。
何夕擦了一把头上因狠恶活动而冒出的汗珠,手渐渐伸到小腿的位置,“唰”的一下从上面抽出了插在枪套里的柯尔特m1911手枪。
而黑子则是虎视眈眈的盯着身上血迹干枯的狂尸鬼,龇着牙,嘴里的涎水不断的往下滴着,一边还收回着降落的吼声。
看到一个黑影被灯光照到以后就立即跳开,不断的在修建上跳动着。
狂尸鬼四肢着地,对着何夕与黑子威胁着嘶吼了几声。
“去死吧”,狂尸鬼在看到何夕取出了手枪以后眼中就涌起一阵难以停止的惊骇之色,还没等他反应的过来,何夕就狠狠的扣动了手中枪支的扳机,枪弹中的火药在击针的撞击之下充分燃烧,将弹壳中的枪弹头狠狠的推送出去,枪弹以超越音速的速率分开枪口,11.43毫米口径的枪弹击打在狂尸鬼的脑袋上面,轻而易举的就扯破了狂尸鬼头上那层包裹着的脑袋的皮肤,然后穿过甚盖骨‘噗’,枪弹一下就进入了狂尸鬼那被坚毅脑袋庇护着的脑筋,出来以后将他的脑筋搅成一团浆糊,然后从后脑勺穿透出来,在上面留下一个大大的坑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