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二一章 狐狸尾巴[第2页/共4页]

我低估一个女人的爱美之心。

接下来是一段安静而又单调的日子,云南这个处所合适保养天年。

第二周的时候,我便接到了翡翠赵下达的任务,而令我不测的是,这个任务竟然需求出差。

但是此时的狐仙萧柔已经被我一个炸雷惹得完整暴怒,她阴沉的看着我们,双手上紫色光芒会聚。

龙鳞!

但是我却错了。

我本觉得如此较着的圈套毫不会让狐仙被骗,萧柔不是蠢货,她也不至于为了这么一块玉石便冒毁掉百年修为的伤害。

而便在此时,张三老爷纵声狂笑,手中的法器剪刀朝着狐仙的尾部伸了畴昔……

有了这块龙鳞,狐仙就算不消把戏,也能永葆芳华。

她身材闲逛,猖獗的朝着龙鳞追了畴昔……这是一次冒险,但是对于狐仙萧柔来讲,倒是一次必必要完成的冒险。

我晓得萧柔已经完整气愤,如果张三老爷不脱手,那么我们将会全军淹没。

张三老爷嘲笑,他早就晓得这块龙鳞对狐仙萧柔来讲,是不成戒掉的毒药。

“狐仙,你不是一向想要我身上的龙鳞么?你不是一向想用它的至寒之力让你永葆芳华吗?有本领就来拿呀?”

起码平时带着夜将军出去遛弯的时候,这只老鸟能够肆无顾忌的说人话,不消谨慎谨慎,担忧隔墙有耳,闻声这只口吐人言的奇异乌鸦脏话连篇。

出差的地点在贵州,是一个叫做天龙镇的处所,这处所非常闻名,算是个旅游胜地,是明太祖朱元璋曾经引兵驻扎过的兵家重镇。

萧柔的声音俄然变得衰老而又沙哑,这声音在我听来难受的很。

她想要我们的命,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

张三老爷缓缓走到我的面前,从怀中取出龙鳞,放在了我的手上,低声说道:“不美意义,我本不该该让你们帮我当马前卒,但是这狐仙在这三年里学的奸刁,操纵你同事的身材埋没了尾巴,为了让她暴露马脚,我才不得已借你脱手……”

在这刹时,我已明白了之前张三老爷话中的含义。

而为蓝色血液之人殉葬的玉石,接收鲜血精华以后便会变成蓝色的“血玉”,这类血玉至寒至阴,乃是百年难遇的珍宝,这类血玉里灵力充分,是血玉之王。

张三老爷一击到手,嘲笑着收起法器和龙鳞。在我们的联手之下,狐仙终究死了,而萧柔却也不复存在。

一声惨叫,直冲天涯……俄然一股骚臭的狐狸味道扑鼻而来,我们固然站的相对较远,却也闻到了这股令人作呕的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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