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我才不是抢劫犯[第3页/共4页]

与普通环境分歧的是,被逼到墙角挤成一团的受害者全都是彪形大汉,壮硕的身材天然透暴露卤莽凶恶的煞气。而掳掠这群大汉的则是一名冷峻萧洒的黑发青年,他站在大汉们的面前,苗条的身材与他们比拟显得有些薄弱,以局外人角度的话,不管如何看,都感觉两边角色定位仿佛倒置了。

并且,刚才他在打劫过程中兼任了B组和C组的任务,不但要捡钱,还要预先为绯夜和本身设定撤退线路。

他颤抖着,间或收回“啊、啊”的短促惨叫声,就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

一年以后。

“好吧,但是为甚么他们亲热还带着麻袋?”

这时,远处走来一男一女,相拥在一起的模样看起来很亲热。

“用得着一麻袋这么多吗?”

绯夜眯了眯眼:“是吗?但是我记得,在你醒来的那一天,我仿佛就警告过你,有两件事永久不准干,你还记得吗?”

血族特有的冰冷呼吸拂过颈部,利齿的前端刺入了血管中。

非常钟以后,绯夜和罗莲特已经下了山,走在郊野通往特林梵丹的通衢上。

绯夜收回一声不屑的嗤笑,在罗莲特“行了!”的欣喜叫声中,返成分开山洞。

悲叹着本身的运气,他趁绯夜吃饱喝足精力松弛的机遇,推开了这只可爱的吸血鬼。但是才刚跨出一步,面前就是一阵晕眩。过分的失血让罗莲特双脚一软,一不谨慎就跌在了绯夜的手臂上。

“吸血,或者吊起来打。”

在这个沉寂的夜晚,特林梵丹郊野的某座山洞里,就产生着如许一场掳掠大戏。

罗莲特哭笑不得,用力推着绯夜的肩膀:“喂喂,快点起来,我们把人家情侣亲热的地盘占掉了。”

阿谁处所,被绯夜咬过的位置已经不流血了。比来,这小子进食的技能越来越高超,能够在咬破最小伤口的环境下,喝到最多的血。

绯夜在前面走得很轻松,罗莲特在前面背着一口袋的钞票和金饰,满头大汗的呼哧呼哧喘着气――没有天理了!为甚么强健的吸血鬼两手空空,荏弱的人类却要干如此沉重的体力活!

绯夜收回一声哼笑,不晓得是在夸耀本身的力量还是在嘲笑罗莲特的强大。

男人安抚道:“没干系,我们再去找别的树林好了。”

让大汉们不能接管的是,把他们干趴的家伙,独一两人。

大抵过了两分钟,绯夜才心对劲足的直起家,满嘴淌着黏糊糊的乳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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