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头要还是不要?[第2页/共3页]

胡同外,那些围观的乞丐全都主动退到他身边的三尺以外,用一种看怪物似的眼神看着他。

一个肥得像日秘闻扑运动员一样,满脸恶相的乞丐,领着四五个手拿棍棒,气势放肆的乞丐,朝甄命苦走过来。

“好,带种!你的意义是你的拳头够硬了?我肥龙讨了半辈子饭了,修过运河逃过难,挨过饥荒,打过仗,吃过臭水沟里拉起来的死猪肉,也吃过洛阳酒楼的剩酒剩菜,甚么世面没见过,就还没见过你这么不懂端方的,说吧,你要你哪只手?”

“你叫甚么名字呀?”

“我把它切下来揣你兜里,那谁,有没有菜刀借我一把?”

老太婆见状仓猝走开去,不敢再跟甄命苦说话。

吃完一天独一一顿牢固的早餐,他就跟着别的乞丐一起,在洛阳城四周逛荡,偶尔能讨来一两个铜板,换一碗香喷喷的米饭。

“是你把我老乡打成如许的?”

此中一名脸上还缠着纱布,嘴高高肿起,畏畏缩缩地躲在那胖乞丐前面,暴露半张脸,指着甄命苦。

甄命苦站起家,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不消客气,免费赠送的,有甚么指教?”

一个月下来,洛阳城西的大部分处所,他都逛过了,走动很多了,身材也好了一些,不消再拄拐杖了,只是仍然咳得短长。

人群中主动地让出一条道来。

甄命苦满不在乎地说:“晓得,不就是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老迈嘛,我没帮没派,都混乞丐了,没那么多穷讲究。”

“小伙子,别去,他会打死你的。”那老太婆在人群中小声地提示。

“小的明白,小的明白。”肥龙连声承诺。

现在的甄命苦跟其他的乞丐已经没有多大辨别,衣衫褴褛,头发蓬乱,髯毛拉碴,身上披着一张用稻草编织的蓑衣,伸直成一团,蹲在墙角,眼睛半眯着,懒洋洋地晒着太阳。

远远地走过来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太婆,忧心忡忡地对他说:“小伙子,你快走吧,前次你打的那小我带着河间同亲会的人来了,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更让他们感到不成思议的是,也不晓得甄命苦如何个行动,就这么一肘击,侧身闪避,推送,几秒钟的时候,五个乞丐就全都被撩倒在了地上,没有一个爬得起来。

非常钟后。

甄命苦坐在这名叫肥龙的乞丐肥肚子上,手里拿着一根棍棒,敲了敲肥龙的脑袋,一边咳嗽着,一边问:“你这颗肥脑袋还要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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