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儿除了肥胖一些,大要看着与普通的男人仿佛没甚么两样,但是,在他们身上的某个处所,或胳膊或小腹,或胸膛或是后背,会长着一个红色的,像是云朵一样的胎记,有这个胎记证明你就是个哥儿,是能生孩子的,至于胎记详细是长在那里,就只能由父母和将来的丈夫晓得了,一旦被别人给晓得了,那就名誉扫地了,就等着被唾沫给淹死吧!

他方才成心识的时候,头疼脚疼浑身都疼,而等他展开眼睛,看到的倒是漏顶的屋檐,灰扑扑的墙壁,另有他盖着的棉被,勉强称之为被子吧,仿佛过于薄弱了点,还乱七八糟的,打了好几块补丁,独一能委偏言是长处的大抵就是还算洁净。

原主的四个弟弟,三个哥儿,一个男人,最大的阿谁才十一岁,最小的连路都走不稳,这一个个的穿戴陈旧的衣服,饿得面黄肌瘦的,那一双双乌黑玄色的眼睛,刚看到的时候就感觉大了,现在想来,那绝对是饿的,脸上的肉都瘦没了,眼眶凹了出来,就让那双眼睛看上去显得格外的大,原主这个做兄长的过分渎职。

之以是弄到现在这般地步,关头就在于一小我,一个原主半路上捡返来的,并且一见钟情对峙要娶之为妻的哥儿。

那墨客归去以后就画了一幅画,画中之人道袍玉冠,冰姿雪貌,飘飘然从天而降,不是神仙又是甚么?凡人何来如此姿容,如此风华?!

晓得对方跑到他跟前了,他才后退一步,避开那只朝他伸过来的涂着丹蔻的手。

最后,也因为如许的法目光让全部秦家家破人亡。

耳边传来呼呼的风声,牧倾华醒来的那一刻就感到本身在不竭的下坠,他突然睁眼,一拧腰,一个翻身,就已经轻飘飘的落在了地上。

最值得人称道的事,也不过就是飞柳城在二十多年前出了一个状元罢了,以是这一代的人还是非常乐意将本身的孩子往书院送的,固然但愿有点迷茫,但说不定天上就砸馅饼了让自家的孩子中了状元呢?就算捞不到状元当,但能弄个秀才举人的也是不错的。

已经分开的牧倾华也就没有看到,不远处的一处灌木丛中,慢吞吞的爬出了一个墨客打扮的男人,只见他望着牧倾华分开的方向,脸上还保持着板滞的神情,嘴里一个劲地喃喃念叨:“神仙……神仙……”

他昂首,在看清来人那张脸的刹时,差点没绷住一向以来的面瘫脸。

那人是个男人,固然瘦了点,眉清目秀了点,看上去娘气了点,但货真价实的是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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