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4章 奋余威再战安市[第2页/共5页]

诸将纷繁领令,大声应诺。

能攻陷乌骨城最好,没机遇也没干系。

传闻这家伙最大的爱好就是吃喝和女色,每天得吃一只羊羔,每晚得御一女。

“我们毕竟是归化胡酋,可不敢跟三郎比啊,身居高位坐拥显爵又整天家人,总得拿出些本领功劳来才行啊。”

也有人发问,为何高句美人不可上策,用心迟延对峙?

秦琅看到天子把一碗羊蝎子边谈边啃的洁净,顿时又给盛上一碗。

社尔赶紧摆手,社尔兄弟俩皆尚的是大唐的长公主,秦琅倒是尚天子之女,以是从这边论的话,两人是秦琅的妻姑父,而如果从秦国忠拜秦琼为寄父这边论,大师又当称义兄弟。

诸将一听,这功德全让你爷俩占了,那哪行。

秦琅跟秦国忠是义兄弟相称,便也称社尔一声兄长,社尔连称不敢。

人家起码五六百斤的人了,可竟然骑马射箭样样纯熟,这让他想到了后代脚盆国的相扑手,那些胖的跟山一样,只穿条兜档布的家伙,总感觉会很笨拙,可究竟上人家能跑能跳,不但不需求专门的人帮手擦屁股,人家乃至能后空翻呢。

天明,聚将鼓声响,秦琅赶到御帐。

对于安市之战,李世民仍然非常悲观。

秦琅晓得这家伙表面看似粗暴,实在非常夺目,天子让他去漠北当大汗,这看着仿佛是功德,但真分开了大唐回到漠北,不说得面对现在的漠北霸主薛延陀,并且真离开了大唐并不是功德。

李世民伸筷子夹豆芽菜吃,这军中发的豆芽菜用醋炒的,酸酸脆脆,在这夏季里倒是可贵的甘旨。

正谈笑着,天子也带着长孙无忌来了。

羊蝎子刚好出锅,秦琅先给天子盛了一碗,李世民抓起来便吃,非常对劲,“就是这个味,军旅当中,能吃到如此美食,真是痛快。”

做为随军的宰相,秦琅的营帐就在御营,间隔天子御帐倒不远,帐篷也挺大,内里铺着毡毯,炉子、水壶等一应俱全,乃至另有一张卧榻。

一向在那磨蹭,归正我就不出来。

“就晓得全营里三郎这里炊事最好。”秦国忠笑着打动手,几百斤的大瘦子,帮手洗菜切菜倒是行动矫捷。

空驰名号的东突厥大汗,哪有大唐的郡王、大将军、都督、驸马都尉这些好呢。

秦琅喝了些酒,清算洁净了帐篷,呼噜噜一觉到天亮。

天子自傲万分,豪气干云。

没了东突厥,他也就完整的融入了大唐,今后不再是个外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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