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四四章:关键人物[第2页/共4页]

小女孩有个好听难叫的名字:舒舒。

活下去,与天下为敌。

“还没开端就考虑退路,两位目光公然腐败。”

总计三百六十九人迁徙,此中不乏像陈睿、灵机如许的大能之辈,公允地说,这支步队气力相称刁悍,但与四周同事策动的复仇狂潮比拟,就仿佛大海上的一只独木舟,脆弱不堪一击。

听了这句话,三位大佬不知该说甚么好;一方面十三郎讲的没错,合作这类事情,相互有需求才是底子,理应能够合作。但就究竟环境而论,先不说与程血衣相处是个大题目,将来结果更加难以预感,弄不好,还不如本身“投案自首”。

内心求索。程睿重新苦涩到脚,一股戾气洗濯灵魂,自此再也不成能消弭。

故事讲完,齐傲天犹自唏嘘不已,缓缓说道:“正因为他逃了,以是才会有厥后的窜改,令六大宗族束手无策。”

程血衣坚信,当年那件事,没有六大宗族合力不成能做到,此中程氏列第一名。

十三郎答复道:“合作这类事不需求甚么良策,相互有需求,用恰当体例摆出来便好。程血衣是聪明人,我也不笨,齐少爷、四老板、邵前辈个个大聪明,没来由谈不成。”

一张张充满仇恨的面孔,一声声声嘶力竭的号令,一道道宣泄气愤的神通,一件件凌厉凶煞的宝贝,仇敌、连同他们聘请的帮手,仿佛平空冒出来一样,共同扑向这个“小小”的迁徙步队。

“带舒舒走,走啊!”

......

厥后,人们在总结这件事的时候,均以为血衣杀者之以是成绩,启事在于其痴迷舒家蜜斯,心神没法自拔而至。

更强的修为,更强的气力,比狐狸更奸刁,比财狼更残暴,比毒蛇更阴狠,更狮虎更凶悍;程血衣一一找到当初插手灭族之战的那些人,散修灭其命,有家灭其家,纵有庞大亲族权势,也会一点一点吞食洁净。鸡犬不留。

他胜利了。

悠长沉默。

血衣杀者是否感激?是否另有旧情?还是他已经看破本质,包藏祸心,但愿齐傲天变成第二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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