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七章 我王!狼刀怪您![第2页/共3页]

三百牧天军,感遭到狼刀和徐逸的沉闷和压抑,不知不觉,有一股肃杀之气升腾。

仿佛狼刀这每一拳,都砸在他的心上。

“报!找到一些染血的断树枝!”

吃村里百家饭长大,也为村庄里的‘父母们’担水担柴,挖土犁地。

两个牧天军兵士大步走来。

他无父无母,无牵无挂。

益州兵的眼中,带着畏敬与惶恐,在他们的感受里,仿佛这些人已经不是人,化为团体,成了一头卧在夕照谷的凶兽,稍有冲犯,就会伸开血盆大口,将他们吞噬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下。

“打谁啊?”

“从明天起,你就跟我混了!走,我给你取个名。”

豆大的眼泪,落在碎石上,被摔得粉碎。

“脏……”

半分劲气都没用。

“你那破菜刀哪来的?”

狼刀单膝跪地,膝盖下,碎石成了齑粉。

“传闻是我爸妈留给我的,就一向留着了。”

徐逸淡淡道:“她说,看了朝阳和落日,便感受这一天没有白白华侈,就活得有血有肉。”

狼刀即将落下的拳头,停顿下来。

一张洁净的毛巾扔了过来。

洗了个澡,换上称身的红色战甲,吃了五小我的干粮。

他一拳,一拳,一拳砸在地上。

“狼刀啊……”

时候每过一分钟,徐逸和狼刀的心就越沉一分。

十七岁的花季少女,红色铠甲包裹着曼妙身躯,还是另有些稚嫩的标致面庞上,带着一抹猎奇。

他没上过学,也没有姓名。

他找了相干方面的专家,以科技手腕停止鉴别,终究肯定。

咔嚓。

拳头能停,泪停不住。

白衣酿的酒,并不凡品,固然窖藏才不到一月,却也酒劲惊人。

汪不仁的神采很凝重。

他们脚下很轻,很慢,恐怕收回一丝丝的声响和动静。

“兵戈。”

“我不识字……”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汪不仁的心在狂颤。

“行,那你就叫狼刀了,看,你的名字是这么写的,狼、刀。”

“苍茫。”

白衣给的酒,徐逸递给了狼刀。

“仿佛已经八品了。”

“征兵做啥?”

六年前,从荆州山沟沟里为了吃饱饭跑出来的浑厚青年,二十岁。

六年前,红叶十七,花季少女,却已经手握蝉翼刀,在南疆跟着徐逸大杀四方。

汪不仁冷静抱拳,转成分开。

空中呈现一个大坑,坑里遍及猩红。

“我这么大只……”

那一天,狼刀将红叶的名字写了一百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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