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能,以是我才说你的字意境不敷。”宁凡一本端庄地持续点评道,“你内心放不来世俗的东西,以是字里行间便多了些俗气,影响到意境。”
令宁凡不测的是,这里竟然能吃到故乡的味道,菜的口味平淡鲜香,是宁凡最喜好的。说实话,他有种回到了当代地球的感受。或许这里是地球的另一个时空,总之这里的统统都让他感觉亲热。
“蒙儿,你出来做甚么,快归去。”中年文士的表情不太好,对女儿也就没啥好神采。
宁凡扮成一个豪门学子,金儿扮成他的小书僮,主仆两人进入城中,找了家堆栈住下。小城虽清幽,但也有南来北往的客,陌生人的呈现并不会引发存眷。
凡事都讲究个缘字,如果谈得来,宁凡便筹算和他合作字符道的事,如果谈不成,再找别的人也不迟。宁凡不介怀在小城里弄出点事,搅乱这里的安静。
安静太久,也不是甚么功德,偶尔来场风波,让大师都活出现来,也是不错的,免得安静久了发霉。宁凡能够节制全局,以是不介怀风波的大小。
“有点意义,就是意境差了些。”宁凡既然决定以这座小城为冲破口,当然也要揭示一点东西出来,字他写得确切不可,但意境方面熟怕没人能赶上他。
和科技之路分歧,这里的书画符道更加靠近大道。之以是挑选小城,而不是多数城,宁凡有本身的考虑,他但愿花上几年的时候,在这里用心研讨一下字符道。
他是站在极高极高的山颠往下看,视角分歧,所看到的东西也就分歧。再说了,以宁凡的表情,恐怕这个小天下还没人能扰动他的心志。
宁凡两人出去的时候,中年文士正在挥毫,跟着他的挥洒笔墨,有淡淡的墨香传入两人鼻孔。如许的味道,在别的天下很难嗅到。宁凡点点头,走到他身边,侧身看他写的字。他的字苍劲雄浑,如金钩银划,字中有剑意,有一种不平不甘的意志,这有点奇特。
“爹,刚才你说世外高人,那里有世外高人?”小丫头眼睛骨碌碌转,在宁凡和金儿脸上交来回回,但明显两人分歧适她心目中世外高人的模样,以是很有些绝望。
“莫急,喜好俗世也不是好事,你想多了。”宁凡好笑了摸了摸鼻子,“世外高人,那是所处的位置特别,需求和世俗保持间隔,不然也轻易变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