铛!
剑奴固然沉默寡言,却不是傻子,在刘晨光身上已经吃过一次亏,岂能再吃第二次?
看着越飞越近的剑奴和雷千钧,刘晨光脸上闪过一丝狠色,一挥手,地上俄然飞起无数石块。
“咦,这团红色雾气是甚么,哪儿冒出来的?”
刘晨光手持长剑,仿佛毒蛇一样游走在核心,时候筹办着致命一击。
冰冷双眼的仆人,恰是一向跟在剑奴身边的黑衣女子!
“不但凶险,并且非常聪明。剑奴从小就行走江湖,心性更加果断,有必然概率会摆脱迷魂烟,而雷千钧从小就是天雷宗大少爷,半辈子都顺风顺水,心性比起剑奴小很多,并且天雷宗的功法大多以狂暴为主,更轻易中招,以是刘晨光就把大部分迷魂烟用到了雷千钧身上,雷千钧公然中招了!”
来不及回身检察是谁进犯本身,剑奴反手就是一剑。
以是在剑奴看来,刘晨光此时已经到了黔驴技穷的境地,才会连虚空控物都用了出来。
但是谁晓得刘晨光竟然一看情势不妙,顿时调头逃窜。
单单一个剑奴就够刘晨光喝一壶的,再加上一个雷千钧,刘晨光必败无疑。
毕竟飞翔也是需求破钞内力的,刘晨光还在一旁虎视眈眈,剑奴不想把内力破钞在和雷千钧的战役上。
就在雷千钧要追上剑奴的时候,刘晨光嘴角的笑容已经按捺不住了,左手用力一握。
剑奴和雷千钧都看到了刘晨光脸上的狠色,却没有发明刘晨光嘴角闪现出一丝奸计得逞的浅笑。
“早拿出来干吗,让雷千钧跟他冒死吗?现在拿出来,机会恰好,雷千钧第一眼看到的是剑奴,冒死也会跟剑奴冒死,刘晨光只要比及两人打完,坐收渔翁之利就好了!”
此时,雷千钧就仿佛从血池里捞出来的一眼,满脸通红,额头青筋暴突,两只眼睛更是赤红,充满残暴之气,较着是中招了。
“都别说了,快看,雷千钧和剑奴打起来了!”
不管是剑奴还是雷千钧,杀掉任何一个,对他来讲都是大收成!
正在尽力飞翔的剑奴和雷千钧同时身形一顿,跟着一阵轻微眩晕感以后,两人的眼睛全都变得通红,脑海中生出一股不成按捺的对鲜血和殛毙的巴望。
剑奴和雷千钧两人中间一枚方才坠落的“石块”俄然炸裂,一股股红色浓雾升腾而起,构成一个直径近十米的雾团,把剑奴和雷千钧两人包裹出来。
普通来讲,筑基妙手之间战役,虚空控物只是偶尔滋扰敌手的帮助手腕,很少有人用来作为首要进犯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