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四章:我要写金瓶梅[第1页/共3页]

红豆又惊又喜:“实在你再不冒泡我都要找你呢,对了,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简体出版权你没有给别人吧?”

领受黄一凡传过来的文档,红豆翻开了作品。

但黄一凡对于秋水这个笔名,他又有其他的安排,并不想让秋水写小说。

“那就好,那就好。”

不管别人对这部小说如何观点,说他是讽刺小说也好,说他是********也好,黄一凡就是想写金瓶梅。不过,这一部小说如果在写完四大名著以后再写金瓶梅,黄一凡已不敢想像那会是一个甚么样的场面。既然如此,反倒不如在此之前将金瓶梅给写出来。

三国演义,这天然是黄一凡一向想写的。并且黄一凡也在百家讲坛讲授过三国,此时再写三国演义,统统也顺理成章。只是,做为四大名著的三国演义,黄一凡倒是有一些难于下笔。不是他写不了,而是他有一些hold不住。

写完以后,黄一凡在TT立即通信联络了一下新月出版社的编剧红豆。

“红豆巨,好久不见。”

内里的配角,天然是比较驰名的西门大官人。这位西门大官人自小不识字,但却聪明的很,本来家道就很不错,一起恭维阿谀,却令西门大官人摆布逢源,步步高升,家业越做越大。不过,固然金瓶梅首要并不是讲艳情,但是西门大官人的故事又与三位女性人物难舍难分。这三小我物便是潘弓足,李瓶儿,另有庞春梅。作者对这三小我物各取一字,也就成为了金瓶梅。

【诗曰:二八才子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固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

“没有,这是影视脚本,没想过出版。”

听到凡尘有新的作品,红豆一个抖擞,又是冲动起来。

“等等,红豆巨,话还没说完呢。”

“我了个去,凡尘大,你竟然活了。”

金瓶梅的笔墨气势以半文半白论述,这类气势看起来即像白话文,但读起来又像大口语,以是普通喜好看小说的读者都能读得懂。如此黄一凡也不担忧别人看不懂的题目,也不再考虑其他,两个小时黄一凡就写出了大抵3万个字。

当然,金瓶梅天然不会用黄一凡以及天下第一白这个笔名来写。现在黄一凡的身份是最为暴光的一个,并且黄一凡还是大学传授,这如果写金瓶梅,这场面恐怕又……最后,黄一凡让凡尘这个笔名来写金瓶梅。

宿世典范之作金瓶梅,就此拉开了序幕。(未完待续。)

正如,黄一凡此前一向想写的金瓶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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