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越,不肖子孙[第3页/共4页]

他想到《大明令户令》中的一条载文:“凡男女婚姻,各有当时,或有指腹割衫襟为亲者,并行制止”,意义就是男女结婚必须到法定春秋,春秋分歧格者不得缔结婚姻,且制止男女两边的家长在孩子幼年时私定娃娃亲。

邓氏将肉粥端给阿囡,“阿囡吃吧。”

墙壁是当代绝迹的泥土所造,老远还能看到墙上坑坑洼洼,以及几张泛黄的贴画,屋子正中间另有一张案几,固然缺了一角,也不丢脸出这木工的低劣工艺。

穿越!

酣醉一回,人还转性了?

并且明太祖洪武三年时,朱元璋定制:“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婚娶”,就是男女两边若要结婚,男方必须达到十六岁,女方必须达到十四岁,如许才气缔结婚姻。

“阿囡吃不掉,阿母一起吃。”

邓氏声音多了一些峻厉,“你父亲临终前就叮嘱我,如果你死不改过,不肯听阿母劝止,阿母就要拿着你父亲留下的函件,到县里找官老爷来治你了!我已经托人找了干系,过几天就送阿囡到县城齐官人家里当丫环,你甭想打她主张!真想要钱,问问你那帮狐朋狗友,把阿母卖了吧!”

这绝对是于可远见过品相最丢脸的肉粥,味道也必然不如何样。

“我……我没说要卖阿囡啊。”

于可远就在一片醉酒喧闹声中醒来。

于可了望了眼阿囡,见她目不转睛地盯着肉粥,就晓得她没吃饱,只将浮的一些肉沫撇到一旁,喝两口稀粥,剩下的半碗便推到了阿囡身前。

没想到,于可远刚进了私塾几天,就熟谙一群狐朋狗友,整日偷鸡摸狗,吃喝嫖赌学得很全,被私塾先生赶走后每天喝酒,稍有不顺,回家就对母亲拳打脚踢。

从影象得知这是明朝,还是贪腐之风最盛、民不聊生的嘉靖朝,且地处山东东阿,于可远只能45°角瞻仰天空内伤,专业对口了属因而……

“没事了,儿子本身倒吧。”

于可远喝了一整碗温水,长舒一口气,头疼症状减缓,身材也有力量了,半靠在墙上看着阿囡。

“有吃的就成。”

邓氏无法地笑笑,说道:“你在想甚么阿母内心清楚,钱都用来购置这个月的吃食,一点都没有了,你一会如果要打,轻点就好。打死我不要紧,你和阿囡如何活?”

阿囡连连点头,猛退了几步,躲在邓氏的身后,探出惊骇的眼神望着于可远。

今儿院试放榜,老林家的大哥中了第四名。本是嫡宗子出身,祖辈有荫,可秉承诺大师财,但偏要苦考科举,又中了个极不错的名次。

Tip:拒接垃圾,只做精品。每一本书都经过挑选和审核。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