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上马威立得简朴卤莽,再没有战俘敢在他的羁系下偷懒,哪怕走路走得快断腿,都不敢有一刻放松。

南书揽过方钰,将他往上提了几分,让他更清楚地感遭到本身,不是嫌恶心吗,那就让你更恶心好了。

一个本来是匪贼头子,进明月城掳掠幸运活下来,现在变成战俘的膘肥大汉,正用露骨目光扫视着方钰高低前后,神采极其淫邪,他想晓得,这小骚货到底有多骚才气让南书服侍祖宗一样的服侍了那么多天,不过现在看模样是腻了吧,那他是不是便能够尝尝?

等大战三百回合,方钰要死不活地瘫在桌上,南书一把拽过他脖子吊颈着的兵符,塞了出来,又重重拍了一下他屁股,“夹紧了,你如果让它掉出来,你的任务就别想完成。”

南书气得要死,胸腔内仿佛有凶兽想要破出樊笼跳出来,他几步上前,一把搂过方钰的腰,一手扣住他的后脑。

当然了,方钰小我偏向南书是第二种环境,如果是第三种的话,没有逻辑,比如说,为甚么鬼将会俄然对他感兴趣?他们连面都没有见过,鬼将何为假装本身跟他玩儿?

别人的任务是无穷可骇,他的就变成了纯爱快穿!

方钰抽了抽嘴角,让南书爱上他,公然是个贤明的决策!

以后,南书又抽死了几个走路磨磨蹭蹭的人,他不是一下抽死,而是一鞭下去,鞭上的倒刺便勾起一片血淋淋的肉块儿,他们是被活活疼死的。

若不是南书意志果断,他能够真的会把背后阿谁小鬼摁在地上狠狠的弄,二十多年来,他那些部属们也玩过很多女人,男孩儿也有,可即便他亲眼看过,身心也处于一种绝对沉着的状况,像眼下这般明智几近通盘崩溃,想不顾统统把少年揉进体内的感受,还是头一遭。

一种是真的炮灰,来烘托配角OR副角颜值和内心真善美的存在;

本来的羁系兵士喜好偷懒、享用,耳根子软,不爱管闲事,加上几个油嘴滑舌之辈把他哄得比如太上老爷,对战俘很多事情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战俘机警点儿, 很少会挨鞭子,就算挨打也不会太重。

南书垂下视线,将方钰往上颠了一下:“你要说甚么?”

方钰拍了拍南书的肩,语重心长道:“我懂,你内心苦,不过你不消说。我跟你探听个事儿,你们将军是个如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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