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警察进到房间,见屋子有八九平方米,氛围中满盈着一股刺鼻的臊臭味,四周墙上都钉着厚厚的用来隔音的海绵,屋子墙角边摆着一个大狗笼,想必受害人就是被关在那边活活饿死的。狗笼呈四方形,摆布高矮不过一米五,成年人关在内里只能一向弓着身子坐着――酷热高温下,屋门紧闭,臭味扑鼻,黑漆漆的空间里,受害人蜷在狗笼里饥肠辘辘,叫每天不该,叫地地不灵,即便有轻微的求救声音传到内里,也会被狼狗的狂吠淹没,直到停止呼吸。想着如许的场景,在场警察仇恨难抑,恨不得立马就毙了黄氏哥俩。
“在……在那屋睡觉呢!”黄炳成身子定在原地,一动不敢动,指着身后一间平房说道。
冯傻子比划着,断断续续描述着,世人先是听得一头雾水,不过细心将冯傻子的话来回考虑,几次梳理,韩印感觉环境有能够是如许的:冯根大早晨在村里乱漫步,刚巧目睹了车祸,肇事车辆应当是一辆载着人体标本的厢货车,厢货车先是剐蹭倒了杜豪杰,接着撞到路边的树桩上,是以货厢后门被震开。要么是厢货车仓促逃逸甩出了一具标本让冯傻子捡到了,要么就是冯傻子看到厢货车中的标本感到猎奇,上去偷了一具抱返来,然后又到村主任家报信……此种解读大师都感觉比较说得通,题目是人体标本真的就是冯根的父亲吗?这具标本又会跟大门生许健的失落有关联吗?
先不管许健尸身被转移的疑问,先来假定有人在杀人卖尸给尸身加工厂,当然也有能够尸身加工厂的人就是首恶或者是朋友,而尸身加工厂的厢货车又从村边的213省道颠末,如许综合起来看:尸身加工厂应当就设在周边的村庄或者州里里。如果这类假定建立,只要找到尸身加工厂,根基上案子就破了。那接下来,一方面,要让专案组向工商部分查询本地区是否存在制作人体标本的工厂;另一方面,对本来并未作为重点寻查的车祸肇事车辆,要当即正视起来,当然最好是许健的尸检能供应一些有效的环境指引……说甚么来甚么,就在世人七嘴八舌会商之时,顾菲菲打来电话,通报许健的尸检成果:先前的判定完整精确,因为长时候空肚爬动,许健的胃黏膜极薄,属重度营养不良导致多器官服从衰竭灭亡,也就是说他确切是被饿死的。解剖其胃部,发明多根狗毛,经技术鉴定,不属于同一种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