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黑魔骑上,秦若冷静的看着火线,跟从者军伍往前走。
不过如许的军队也有好处,那就是愚笨……愚笨意味着轻易节制。
毕竟这一走,就是十年……秦若乃至感受阿谁天下都要让他有点陌生了。现在要归去一趟,却有点等候,又忐忑,考虑最多的,竟然不是伤害。
不管如何,现在的步队,还是相对好办理的,只要补给够,普通不会有甚么大乱子。
何锡麟从前面查抄步队返来,看到秦若的神采,晓得秦若在考虑这一次的行动。
并且,千万年来,如许的交战数年就有一次,恶魔也都风俗了,也没有甚么抵挡,即便是要抵挡,也要在达到疆场以后,才会呈现大范围的逃奴逃民,因为阿谁时候,他们都已经登记结束,逃了,也只会被以为是战死了,没有人会再去体贴他们是死是活,只要逃到别的的领地,总能活下来的。
但是身为恒公爵领地的公认的最好的批示官,恒公爵又非常的信赖他,天然的,他当仁不让的,就是这支加上其他乱七八糟的人手,总数逼近两百万雄师的批示官。
这一次进军,没有任何的可担忧的处所,只要把人带到处所就算完事了。
不过这些军队,已经有了一些贰心目中的军队的雏形。起码行军的时候,行列整齐,带有激烈的节拍感,这是一个精锐军队必定有的表示。
特别是现在,秦若摆脱了当时苦逼的领地初建时候,职员,设备都不齐备,也没甚么练习的窘境。
即便是一百三十余万人,步队也极其的庞大,光是每天的宿营,就要占有相称大的地区。即便是秦若,对这类环境也有点头疼。
何锡麟悄悄的叹了口气:“只能是如许了。”
至于那些不安宁的逃奴,秦若当然不会让他们堆积在一起,而是分红了万人一营,每一个逃奴营,都被其他领主的两个万人营包夹,并且,物质供应,只是其他军队的三分之一,包管他们吃个半饱,但是也没能够抵挡。
何锡麟微微点了点头:“我清楚,但是太伤害了。”
换做其他的领地,有如许一支步队,足以对四周的领地构成赛过性的上风,并且不竭的蚕食四周的领地。
恶魔天下的军队,很强,但是的并不是军队,而是小我的单体力量。或许混战的时候,单体力量强大的军队是很有战役力的,但是大范围的军队作战,混战的时候很少。更多的时候,是队形规整的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