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血案(加更)[第2页/共4页]

“那还用说!知府的外室,能皋牢住知府的,你比知府老爷还会享用?”

“我日!就你家阿谁妾?她倒贴我都不要!”

“我想吃?人肉是酸的!你真当我没吃过肉?”

“呸!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你如何晓得我家的妾比不上王巧?莫非你上过?”

唐婉望着珊瑚,不知该如何安抚她,她是如何接受住这些打击的?

“你传闻了吗?”

“是啊是啊,可不能要!王瑶和陈诚那么可爱,能生出世么好东西来?”

“真的?”

“如何过?挨呗!谁让他们没有儿子!女儿莫非能养老?死不死不是一样?”

……

“芦花村村民王瑶陈成为财帛暗害王瑶之妹陈成之姨王巧,被王瑶之母徐氏告密,现已于陈家搜到银票三十万,挖出埋在东厢卧房的王巧,人证物证俱,全案情失实。

幸而她灵巧,在一个大哥色衰心肠仁慈的窑姐跟前服侍,苦苦要求终究获得这位历经风尘的女人承认,帮手她逃窜。再然后就碰到了唐婉他们,幸运得救。

“我说你别看不起人,我如何忙不过来,一早晨睡十个都成!”

“哈哈!老二你可真行!”

如果说王瑶自甘出错做小三,顺手牵羊谋取财帛,是个贱人,那王瑶见财起意谋财害命,陈成色欲熏心刁悍杀人,绝对更是贱人。再加上禽兽不如的陈高,就算不肯意养珊瑚把她赶走就行了,如何能把无依无靠的侄女卖去青楼呢?也就是珊瑚不利碰到这一家人。

珊瑚在说到父母的死时,非常痛苦,估计她到现在都在自责,以为是她害死了父母,害死了姥姥姥爷。这真是让人无法的事情!除非她本身想通,不然谁也帮不了她。

“他们真是,已经死了一个女儿了,还巴巴地将另一个女儿也拉去送命。啧啧,大义灭亲啊!”

徐氏摸着珊瑚的头,既担忧有难过:“湖丫头也是个不幸的,你要的情愿,就跟我们住吧。”

唐婉没给她机遇:“你放心,既然说明白了,我不会再难堪你。从今今后你就在芙儿身边好好待着,这件事情,再也不要向任何人提起了。”

“我日!你当王巧是甚么好东西?她那钱不是知府的?给人产业外室,还不循分,那么大一笔钱啊,够我用多久?我能够买十间大屋,娶十个媳妇,生十个娃!”

“那样人家的孩子,我可不敢要,我儿子就算一辈子打光棍,也不要坏种!谁晓得她会赶出甚么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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