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骚……男?”萧羽川黑了脸,“这……我一向觉得南流风居士是个长情的人,还感觉他的名字很风雅来着。许是他是大才子,我才没往多了想。”
“传闻当时他名誉那么大,是因为他那张脸在当时来讲,是天下第一俊小哥,长得太俊不是他的错。”
“是这么回事,几年前,有一次我去镇上,运气不好崴到了脚,又饿又累还没钱用饭。咱村的王瘸子免费让我坐了他的牛车,载我回村,他给我讲起了南流风居士的风骚事迹,还唱起了山歌。我当时当真地听着,甚为打动……省了三文钱。”
苏轻月捏了捏萧羽川漂亮的脸,“也是,长得太俊也不是三哥你的错。你不俊,哪来那么多村姑喜好你。你俊你的,你别跟南流风学啊。”
“为啥?百年前的人还能惹到你?”
苏轻月猜疑地看着他,“三哥,你如何会那么歌颂他?”
“他那种风骚才子,不是我效仿的对像。并且他连宅兆都进了又出了。谁想学啊。被挖坟的才子但是前无前人、后无来者。最忌讳挖人宅兆了,想必前些时候挖坟要跟他合葬的老太是太爱他了,我对媳妇你一心一意,你要信赖相公我日月可鉴的至心。”他灿若星斗的双目盈着满满的浓情。
“媳妇……”他想说,实在他感觉居士的写山歌本领还是满高超的,媳妇不喜好,那就算了,好相公是不逆媳妇意的。
她伸手捂住他的嘴,“不准唱,劳资不想再魔音穿脑了。”
她眉眼一横,“如何,看你如许,你是为南流风阿谁败类不平?”
“百岁高龄的老太太,当年南流风不英年早逝,活到现在也是个老不死的了。他死了倒是永久留给世人的印像、永久那么漂亮萧洒、风采翩翩。”
“好听你个毛线。写出那等‘神曲’,真是令闻者恨不得去把南流风的宅兆再挖几遍,幸亏已经有人先挖了,只要找到其骨头砸碎就行了。”
“也是。”她点头,“跟一个坟都被人挖了的人计算,那就太不仗义了。实在我对居士也是没有歹意的,就是看不惯。”
萧羽川把她搂在怀里,“媳妇儿,你说的神曲这玩意儿,一首山歌嘛,有人喜好,有人不喜好很普通。但南流风能在一百年前引领当时的潮流,并且惹得无数老长幼少的女子为贰心动,必有其过人之处。一个作古了的前辈,媳妇又何必再叫他败类呢?”
她被他看得头皮发麻,“南流风估计死都想不到,他会跟一个老太太合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