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躺在沙发上伸开胳膊,克里斯如她所愿地向她走来。
本身不去争夺,想要的东西不会像“神的恩赐”般从天而降。安叙感觉有句话用在这儿很合适,革#命不是宴客用饭。要不争不抢,要文雅面子,又要窜改运气,乃至窜改天下,那里有这么好的事?能用聪明减少抗争中的流血捐躯,美满是功德无量的事吧。
“哪有脸孔全非。”安叙随便地说,“和本来没多少不同啦。”
如果没有脑筋、只要运气和仙颜的吉利物才让人喜好的话,这类充满着品德绑架和不实妄图的喜好,不要也罢。
“走了?”
跟着事情越来越多,克里斯戴项圈的时候越来越少,现在已经从“平时带着,有事拿下”变成了“平时不戴,见安叙时戴上”。安叙赖在沙发上踢着腿,看他戴项圈的模样,冷不丁说:“我如何感觉这玩意和我们的结婚戒指似的?”
激发披纱事件的矿工在欢迎典礼结束前就消逝在了人群中,几近没人对那张脏兮兮的脸和弓着背的畏缩模样留下印象。跟着汶伽罗防地的繁华,外来者越来越多,以往大家相互熟谙的环境再也不会呈现,人们不对此感到奇特。那“矿工”在人们的视田野擦掉脸上的污迹,脱下褴褛的外套,从不远处的灌木中取出一套行头,眨眼间就成了个挺胸举头的欢愉小伙子。这绿眼睛小伙子不紧不慢地迈着步子,像任何一个新汶伽罗人一样,融入了繁华的街道。
他们仍然戴着大氅似的、被安叙以为和修女帽近似的帽子,但帽子不与白纱相连,他们也不将之往下扣,帽檐的暗影顶多遮住额头。他们仍然穿戴绣着金色条纹的纯洁白袍,但在迁徙的途中,他们不要人们为他们拖慢脚步,因而拖地长袍被剪掉下摆,长长的袖子被挽起,用绳索系住。纯洁者的打扮成了便利在内行走长衫,和很多穿戴长袍抵抗风霜雨雪的旅人无异。
“你看,你出门在外的时候不戴戒指,然后回家见老婆的时候戴上,”安叙想到那些在事情期间摘下戒指好拿更多小费的酒保,感觉这比方挺对,“又便利又让我欢畅,一举两得,是吧!”
“新教会”?“牧首”?这些词汇传到安叙耳中,让她笑了起来。分歧于模糊约约有些预感的聪明人,安叙已经看到了某种庞然大物的出世。她再一次想,爱丝特真的变成了一个很了不起的人啊。
切莉解缆时,阿德里安已经去了新教会,因而她只与克里斯一小我告了别。想起客岁大师都在的时候,两小我都不免感慨,只是留有火种总好过通盘毁灭。